第六章 构建生态经济发展长效机制
第一节 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省生态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解决生态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地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生态产业资源开发和产业生态化的多部门联合预审机制。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激活生态经济运行机制。探索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产业治理等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推动生态经济科技创新。积极探索研发一批低成本、效果好、易操作的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重点推广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生态修复等实用技术,出台相应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指导。
优化生态产品有效供给。明确生态产品的产权归属,开辟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增值与收益、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来源渠道的全新市场化路径。制定生态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标准和品质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有效开展生态保护、环境监测、价值评估等工作,建立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主体在生态产品供给决策、监督机制等方面作用。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分类实施,探索综合性补偿途径。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和完善相关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坚持谁污染、谁赔偿,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健全市域之间、县域之间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实行以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为依据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第三节 强化保障机制
发挥绿色发展基金撬动作用。充分发挥现有低碳绿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首期5亿元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绿色高载能、先进装备制造、生态旅游、绿色交通、绿色农业等生态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经济发展。鼓励各市政府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
用好用足人才政策。统筹人才专项资金,着力引进生态经济相关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学科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聘请技术顾问,在重大项目论证、技术研发等关键环节进行咨询指导。
加强宣传与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宣教职能,组织相关机构对企业进行绿色产品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提供生态技术支持。依托主流媒体、互联网,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生态经济发展。增强群众在生态经济发展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