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欧盟委员会拟定了业界期待已久的规则,规定了氢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被标记为来自“可再生”能源。同时,法国也如愿以偿,赢得了核能生产低碳氢的认可。
随着欧洲能源转型倚重氢能,人们担心生产氢能的电解槽会增加电力需求,蚕食其他用途的可再生电力。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欧盟委员会正制定规则,以确保绿氢生产仅使用“额外”的可再生能源。
根据EURACTIV获得的信息,在因法国和德国的强烈游说而推迟了一年多之后,欧盟行政部门终于在日前通过了绿氢定义的规则。为了确保绿色氢仅由“额外的”可再生能源生产,欧盟委员会考虑氢气生产的时间和空间。根据这一原则,例如,如果使用的电力来自瑞典,西班牙的氢生产商将无法声称氢是“可再生”的。
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氢气生产的时间和空间之间的关联程度(每小时或每季度、相隔50公里或邻国等因素)一直是激烈争论的主题。业界推动放宽规则,环保运动人士坚持要密切关联,以避免可再生能源被“蚕食”。经过数月的讨论,欧盟委员会终于做出决定,并提出了两项重要的判定标准:
——2030年之后,氢气生产必须与每小时可再生能源电源相匹配。在此之前,相关性按月份来匹配。
——2028年之后,氢生产商必须证明其电解槽所用电力必须来自投产不超过36个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
上述标准确定之后,欧洲的氢工业现在松了一口气。游说集团Hydrogen Europe首席执行官乔戈·查齐马尔卡基斯(Jorgo Chatzimarkakis)表示:“最重要的是,现在终于有了法律上的确定性,业界可以放心投资氢能。”
法国的胜利
几个月来,法国一直在游说欧盟要求他们强调绿色氢也应该来自低碳核能,而不仅仅是可再生能源。根据刚通过的规则,拥有低碳电力组合的国家将不受额外性规则的约束。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如果用于制氢的电力的平均碳强度低于18 克二氧化碳/兆焦,则可以获得额外性规则的豁免。也就是说,只要一个国家的电力生产每千瓦时排放的二氧化碳当量低于65克,该例外规则就可以适用。在所有27个欧盟国家中,目前只有法国和瑞典符合这一标准。2021年,法国的电力排放量为每千瓦时56克二氧化碳当量,而瑞典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每千瓦时28克二氧化碳当量。
此外,对欧洲生产商实施的所有绿色标准将同样适用于从国外进口的氢气,这是法国诉求的另一个胜利,因为德国曾要求对进口氢气实施更宽松的标准。总的来说,欧盟氢能新规则倾向于那些“亲核”国家以及反对氢能进口的国家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