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内蒙古冀众新能源四子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配套接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工程概况、征询事项、公示说明、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期新建光伏1#升压站-瑞升220kV线路,起于拟建光伏1#升压站,止于已建瑞升500kV变电站220kV侧,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6.5km全线单回路架设。
原文如下:
关于内蒙古冀众新能源四子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配套接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完成内蒙古冀众新能源四子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配套接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冀众新能源四子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配套接网工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期新建光伏1#升压站-瑞升220kV线路,起于拟建光伏1#升压站,止于已建瑞升500kV变电站220kV侧,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6.5km全线单回路架设。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投资估算静态投资为3450万元,估算动态投资为3476万元。资本金比例为 20%,项目资本金全部来源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供电分公司,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⒋公示周期:15日
五、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吴俊杰 联系电话:15754711572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海拾里晴川
联系人:刘高飞 联系电话:15049188982 邮箱:240177098@qq.com
特此公告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