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为积极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促进水运绿色低碳转型,全面了解液化天然气(LNG)、甲醇、氢和电池动力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下步推进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情况书面调研的函》,文件下发给中国船舶七一一研究所、七一二研究所、潍柴控股、广西玉柴集团、淄柴动力等企业。调研内容包含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等,以及从燃料可得性、技术成熟度、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等方面,分析LNG、甲醇、氢、氨等燃料和电池动力船舶在国际航运及国内航运领域发展趋势;当前我国国际航运和国内航运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发展情况和适应度及瓶颈,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应用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相关意见建议等。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情况书面调研的函
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淄柴动力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中国船级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促进水运绿色低碳转型,全面了解液化天然气(LNG)、甲醇、氢和电池动力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下步推进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请你单位按附件要求准备调研材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写附件1—3,企事业单位填写附件4),于2023年5月19日前反馈我局,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wanglp@wti.ac.cn。
联系人:部水运局 谢燕,电话:010-65293780,传真010-65292705。
部水科院 王利朋,电话:010-65290396,15711299091。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本地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和运营情况调研提纲
一、本省(区、市)出台的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的文件及相关政策;
二、本省(区、市)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计划等;
三、本省(区、市)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加注设施、充电及换电设施等)、能源供应的现状和布局规划情况;
四、有关意见建议。
附件2
本地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情况调查表
附件3
本地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配套设施情况调查表
附件4
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技术装备发展情况调研提纲
一、本单位在推动或适应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方面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计划;
二、从燃料可得性、技术成熟度、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等方面,分析LNG、甲醇、氢、氨等燃料和电池动力船舶在国际航运及国内航运领域发展趋势;
三、当前我国国际航运和国内航运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发展情况和适应度如何,还存在哪些瓶颈?
四、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应用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相关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