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科技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特色化发展新能源商用车及专用车。优先发展纯电动商用车,结合物流运输低碳转型要求,积极发展换电、氢能等新能源重卡。
壮大新能源汽车特色基地。加快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建设,打造一批氢能汽车特色基地。
推动跨区域协同合作。提升长三角充换电、加氢、智慧道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共同打造跨区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全省加氢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10万个以上、加氢站50座。
推动各领域推广和示范应用。推进环杭州湾和义甬舟两条“氢走廊”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园区,探索开展宁波-义乌等新能源重卡示范线建设。到2025年,全省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与服务质量、运行效率相挂钩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加氢站运营奖补政策。
强化要素保障。做好充换电设施、加氢站建设用地保障和规划用地审批工作。
加强统筹推进。调整完善省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省政府分管领导挂帅,优化成员单位组成,结合工作需要设立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加强标准引领。探索建立智能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在产品准入、产品测试、示范应用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实施、可推广的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