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94号提案的答复》中表示,将加强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地参照《自治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编制加氢站规划,制定《加氢站建设技术规范》,加强加氢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加氢站管理经验,完善加氢站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加氢站安全稳定运行。
全文如下: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94号提案的答复
内建管函〔2025〕277号
张瑞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足全区资源与产业优势全力推进氢能和新能源耦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氢能产业作为构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的核心抓手,2025年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氢能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内蒙古自治区绿氢产业先行区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以氢能为纽带,推动新能源与工业、交通领域深度融合”。2024年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4号),进一步细化“耦合发展”路径,要求“建立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与工业用氢需求联动机制”。
二、加氢站基本情况
在促进氢能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方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厅负责监督全区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在国家未出台加氢站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前,加氢站的运营参照城镇燃气进行审批管理。我厅印发《关于推动加氢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加氢站规划,参照《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加氢站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细化氢源、经营场所、设施、人员等申办加氢站经营许可证的要件,明确加氢站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批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各地加氢站管理情况,掌握全区加氢站规划编制、开工建设和经营许可情况,协调解决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加氢站8座,已核发经营许可证5座。鄂尔多斯市部分旗县区已编制规划,包头市已形成《包头市加氢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加强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地参照《自治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编制加氢站规划,制定《加氢站建设技术规范》,加强加氢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加氢站管理经验,完善加氢站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加氢站安全稳定运行。
签 发 人:于新芳
承办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
联 系 人:雨薇娜
联系电话:0471-6539294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