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2〕94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能源局:
你们《关于呈报〈贵州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的请示》(黔发改呈〔2022〕4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由你们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大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水平,培育氢能产业集群,着力打造贵州氢能品牌,为我省建设全国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三、你们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