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1.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首善交通。
——对外交通体系。京津冀成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重要一极,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之间形成综合性、多通道、立体化、大容量、快速化的交通主轴,构建多方式、多通道、便捷化的京哈、京藏交通走廊,并形成京延通道。京津冀城市群率先建成城际铁路网,形成“轨道上的京津冀”。率先实现京津冀城市群内部2小时、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
——交通枢纽体系。北京作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联动天津、雄安、石家庄等城市,打造面向世界的京津冀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围绕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2个国际航空枢纽、北京站等10个全国铁路客运枢纽、若干个区域客运枢纽组成的多层级客运枢纽,构建协同融合、衔接高效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打造北京天津雄安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集群。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打造1小时“门到门”通勤圈,形成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步行和自行车等多网融合、便捷衔接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推动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构成2500公里以上的轨道网,有效支撑首都圈内5万人口以上城镇组团发展和通勤需求。地面公交、慢行交通、出租车(含巡游车和网约车)和小客车与轨道交通高效衔接,实现多方式协同发展,提升交通服务品质。建成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形成连续安全的慢行交通网络,慢行交通成为市民健康生活的一部分。创新服务模式,实现对交通需求的实时动态响应,让人民群众享受“出行即服务”。交通出行安全有序,交通系统韧性显著提升。
——综合治理体系。形成适应交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构建起综合交通运输新型治理机制,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和智慧出行平台,构建数字化城市交通平行系统,实现城市交通系统全方位感知,为设施规划建设、交通管理决策、运营调度组织和出行服务提供支撑保障。发展国际化大都市先进交通文化,形成首都交通文明品牌,彰显公平、健康、理性的交通文明,引领全国交通文明发展。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完备,不同运输方式法律制度有效衔接,形成行业良好法治环境,法治要求贯穿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各环节全过程。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交通系统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2.“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初步构建起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交通发展迈上新台阶。
——国际连接高标准,国门形象得到显著提升。国际交通联系能力大幅提升,“一市两场”国际枢纽功能显著增强,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纽带。加快建设空港集疏运体系,提高空港陆侧交通运行效率,支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空港城建设。
——区域协同高效率,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城际铁路畅通便捷,高速公路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副中心“桥头堡”交通框架基本形成,“一核两翼”交通联系方便快捷。区域交通一体化、公交化水平显著提高,初步构建京津冀城市群2小时交通圈和北京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基本实现市域内1小时快速交通服务全覆盖,有力支撑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发展。
——服务首都高水平,“四个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以首都发展为统领,重大活动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际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取得新突破,交通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持续攀升;交通文明礼让、信用出行、志愿服务蔚然成风,交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交通出行品质和效率不断改善,市民对交通出行满意度不断提升。
——行业发展高质量,交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交通出行结构、运输结构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取得实质性突破,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慢行系统的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智能、平安、绿色、共享交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全方式全时程“一站式”出行服务基本完善;加强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面向所有出行者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交通服务取得新进展;数字经济成为发展新动能,交通产业持续壮大,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
——综合治理高效能,交通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交通治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市场治理规则、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构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平安交通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交通事故伤亡率显著下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围绕“国际连接高标准、区域协同高效率、服务首都高水平、行业发展高质量、综合治理高效能”等五个方面共设置22项规划指标,其中3项为约束性指标,19项为预期性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轨道交通高质量融合发展
以高质量网络化运营服务为目标,坚持轨道交通新线建设和既有线改造提升并重,着力完善线网层级,构建“四网融合”的快线通勤网络,扩大1小时通勤圈;着力突破技术标准障碍,提升城市轨道交通与市郊铁路融合度,实现“一套体系、一网运营、一票通行、一站安检”;着力突破线网瓶颈,强化网络整体运输效能,推动全网资源共享、高质量网络化运营和降本增效;着力强化轨道线网与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市民出行及由此延伸的增值服务之间的融合,健全“轨道+土地”模式,构建“轨道上的都市生活”。
1.全面实施轨道建设规划,推进多层级轨道网络建设
基本建成“轨道上的京津冀”。落实京津冀核心区铁路枢纽总图规划,以高铁和城际铁路建设为重点,推进跨区域重大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际铁路联络线建设,支撑城市副中心和“一市两场”地区发展,提升同城化效应。构建方便快捷的首都市郊铁路体系,编制出台市郊铁路线网规划与五年建设行动计划。推进铁路客货运外环线建设和大型铁路编组站外迁,为开行市郊铁路创造有利条件;立足保障服务本地的城市物资供应配送,推动部分铁路货运场站扩能改造及设施升级。到2025年,市郊铁路运营里程力争达到600公里。
中心城区加密完善线网。全面完成北京市第二期(及第二期调整)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启动实施第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加密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网。“十四五”时期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300公里,轨道交通(含市郊铁路)总里程力争达到约1600公里。
城市副中心加快建设轨道网络。强化交通枢纽功能,建成站城一体的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推进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同步推进城市航站功能建设。新建城市副中心轨道线网,提升轨道交通服务能力,初步形成“一环六横四纵”的轨道交通格局。
2.推进“四网融合”,构建全域快速轨道网
构建全域快速轨道网,加快实现1小时通勤。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郊区线提速改造,通过增加越行线、增购快速列车、开行大站快车,提高平均旅行速度。对城市副中心线、东北环线等市郊铁路增设复线,推动实现市郊铁路高频次公交化服务。按照付费区换乘要求在城市轨道交通与市郊铁路交汇处增建换乘站,对既有换乘站实施升级改造,促进两网融合。推动利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为城市(群)提供通勤服务,增加外围停靠站,减轻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突破技术标准障碍,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市郊铁路融合。统一城市轨道交通各专业网络设备接口标准,通过主要设备统型、重要系统制式统一、接口标准规范,建立统一基础支撑体系。推进车辆兼容,采用较小的城市轨道车辆限界、加装双套车载信号及供电系统的双流车,实现车辆兼容、跨线运行。推进票务系统兼容,通过票务APP互联互通、一码通行、付费区换乘和联程运输,实现“一票通行”。实施“信用+智慧安检”新模式,通过人检标准对接、物检标准统一,实现“一站安检”。
3.推进融合发展,提高轨道交通出行占比
构建“轨道上的都市生活”,提高轨道交通对小客车竞争力。强化网城融合,通过增加支线和联络线,提高轨道网与城市通勤需求的匹配度,实现相关重要区域之间直联直通。推动站城融合,推进遗留车站出入口建设,实施位置不合理出入口改移,增设车站出入口,推进出入口与周边建筑、地下通道和街区相联通,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的服务水平,增加客流吸引力。推进多网融合,促进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深度融合,形成一张线网图,统一车站命名,并缩短地面公交站和地铁车站出入口的换乘距离;在既有地铁车站出入口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在市郊铁路和地铁远端车站增建小汽车驻车换乘停车场(P+R)。强化车站增值服务,优化站内公共空间设备设施布局和客流组织,增设便民服务设施,形成网络化便民服务。
强化轨道网整体运输效能,提高轨道交通出行占比。通过增设复线、扩增编组、缩短行车间隔,提高瓶颈线段运输能力,并释放相关线路运力。通过增建联络线、跨线运行,改变客流流向,分担途经线路客流压力。针对换乘堵点增设换乘通道,缓解换乘压力。建设发展车站微中心,均衡轨道网络客流,为客流低迷线段、方向和时段增补客源,提高网络总体运输效能。与此同时,逐步形成“一个车站一座城”“一条线路一串城”“一张线网一群城”的城市格局,进一步丰富“轨道上的都市生活”。
4.完善轨道网网络功能,实现高质量网络化运营
按照“中心城区远端车辆段布局检修功能,近端车辆段停车”思路,推动网络化检修布局,提高检修效率,特别是将近端车辆段腾出的检修基地转为停车场地,推动网络化停车布局,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跨线停车,实现车辆基地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联络线和车辆段停车资源,组织跨线运行与双向不平衡运行,利用中途折返线组织多交路套跑,实现车流与客流耦合,大幅降本增效。组织城市轨道交通与市郊铁路跨线运行,提高市郊铁路通勤服务水平。推进轨道交通运营业务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建设下一代智慧轨道交通,全面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水平及运营效率。
(二)打造便利快捷的地面公交系统
持续优化地面公交线网,促进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两网融合,形成轨道、公交一张网。推动地面公交网络化运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和优先政策保障,提升地面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
1.优化地面公交线网,促进公交与轨道两网融合
促进公交与轨道功能融合。细分公共交通市场,发挥轨道和地面公交各自独特的优势,形成轨道服务中长距离出行、地面公交服务中短距离出行的公共交通互补发展模式。在轨道线网密集地区,加强地面公交接驳和微循环,减少长、大线和路由重复线路,与轨道局部重复线路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在轨道交通覆盖不足的市郊地区,适当发展公交长线;针对轨道换乘系数高的斜向出行,增加直达公交线路。
促进公交与轨道线网融合。结合第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公交线网规划。发挥地面公交布局灵活的优势,针对服务轨道线路空白、轨道站点接驳不便、轨道换乘系数过高等问题,精准匹配公交出行需求,持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在满足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需求响应式公交服务;积极拓展多种服务方式,为广大群众尤其是偏远地区群众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结合道路条件、线路功能和客流需求等因素,优化调整公交车型结构。
促进公交与轨道站点融合。结合公交与轨道的功能定位,统筹公交和轨道站点规划,形成疏密有致、互为补充的站点布局,确保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提高服务人口和就业岗位的比例。提升地面公交和轨道的换乘效率,提高轨道车站周边换乘距离小于50米的公交站点占比,缩短换乘距离。
促进公交与轨道运营融合。确保接驳轨道站点的公交微循环线路与轨道首末服务时间相衔接,方便乘客换乘出行;结合高峰、平峰轨道和地面公交客流需求,灵活调整公交线路和运力投放;夜间轨道停运后,充分发挥地面公交在城市出行中的保障作用,确保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时间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