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汇根据公开信息统计,1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39条氢能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6条,地方出台政策33条。
公布氢能相关政策的地方有29个,分别是甘肃、湖南、四川、上海、山东、内蒙古、辽宁、江苏、河北、山西、山西临县、新疆吐鲁番、浙江海盐县、浙江嘉兴、贵州平坝区、广东、广东广州、吉林、吉林长白山、河南、河南安阳、辽宁沈阳、新疆阿克苏、湖北随县、浙江温州、海南屯昌县、江苏淮阴区、上海金山区、安徽固镇县。
(注:文中所有政策内容均收集于国家、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均为已公开的信息内容,如有遗漏欢迎补充)
氢能“十五五”规划:2条,贵州平坝区、安徽固镇县。
氢能相关补贴:4条,浙江海盐县、上海、内蒙古、海南屯昌县。
氢能交通:5条,湖南、辽宁、河南、河南安阳、辽宁沈阳。
氢燃料电池汽车:1条,山西临县。
海洋氢能:1条,广东。
氢能重点项目:3条,江苏、河北、山西。
零碳园区建设方案:2条,甘肃、湖南。
绿电直连实施方案:2条,吉林、内蒙古。
碳达峰实施方案:4条,浙江嘉兴、吉林长白山、浙江温州、江苏淮阴区。
其他相关政策:9条,四川、河南、新疆吐鲁番、广东广州、新疆阿克苏、湖北随县、山东、上海金山区。
2026年1月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6条
1月份,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文,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甲醇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工信部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中提到,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下,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富集地区有序建设“制氢+用氢”一体化项目。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可先行先试打通绿电—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链,探索推进绿氨小型化、分布式制取和应用,开发小型撬装式、模块化生产装置。推动高效电解水制氢装置、高效燃料电池发电设施、一体化风光柔性制氢系统等技术装备开发应用。
同时,工信部还指出,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详情查看:重磅!工信部等五部门: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清洁低碳氢应用)
在标准方面,国家能源局同意在氢能领域成立4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别为能源行业氢能基础与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制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储存与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详情查看:国家能源局:同意成立4个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部发布文件指出,船舶主推进动力应当为液化天然气单一燃料、甲醇单一燃料、氢燃料动力、氨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不含铅酸电池动力)或燃油替代率60%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和燃油双燃料、燃油替代率50%以上的甲醇和燃油双燃料。新建双燃料沿海船舶补贴标准按燃油动力船补贴标准执行。新建内河船舶补贴金额单船不超过4000万元。

2026年1月地方政策
地方政策:33条
1月份,值得注意的是,贵州平坝区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指出,深入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前瞻布局以新型储能为重点的未来能源产业,积极招引氢能、压缩空气、液态空气等新型储能项目。
在氢能补贴方面,浙江海盐县指出,对支持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给予设备投资额最高10%限额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式建设标准加氢站,给予加氢站(固定式)实际设备投资额最高10%限额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氢气零售的加氢站,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第一年12元/千克、第二年9元/千克、第三年6元/千克的补贴,每年每座加氢站限额100万元。
对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中被列入关键零部件产品目录且广泛应用的,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企业奖励。对于非财政资金购买的氢能车辆,参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
在氢能交通方面,湖南省明确,到2035年,京广、沪昆、许广氢能示范走廊全线贯通。同时,对示范工程中的试点氢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予以补贴,保障氢能示范项目良性运营。
辽宁、河南、河南安阳市也均提出,氢能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免费通行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海洋氢能备受关注,广东省发文指出,推动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观光旅游等相结合,实现海域立体空间充分利用。开展海洋氢能研究,加强海水直接制氢、光解水制氢等技术研发。突破制氢环节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提高电解水制氢装备转化效率和单台装备制氢规模。
在零碳园区方面,甘肃省文件指出,支持风光耦合制绿氢和氢储能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发展,打造“风光氢醇氨”零碳产业链。
湖南省文件指出,鼓励发展氢电耦合等低碳、零碳技术,重点推进园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运输工具低碳零碳替代。
在绿电直连实施方案政策方面,吉林省明确指出,重点支持氢基绿能(绿氢、绿氢制绿氨、绿氢制绿色甲醇、绿氢制可持续航空燃料等)、钢铁冶金、算力(数据)中心、汽车制造等行业。
同时,内蒙古也在文件中明确,新建氢基绿色燃料项目(绿氢、绿氢制绿氨、绿氢制绿色甲醇、绿氢制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可开展绿电直连。并网型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2025—2027年不超过40%、2028年及之后不超过20%,即上网电量比例=上网电量/(上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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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各地政府官网
来源:氢能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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