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汇获悉,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成都市坚持“政府引导、场景示范、市场运作、自愿参与”的原则,以“揭榜挂帅”方式稳步推进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推广工作,2025年分两批次推广1000辆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其中第一批推广500辆。
其中,燃料电池客车示范应用40辆,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Ⅰ200辆,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Ⅱ260辆。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采取“应用场景示范+‘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方式实施,要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示范应用联合体”,“示范应用联合体”面向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链相关企业,由一家氢燃料电池系统企业牵头,会同整车制造企业、车辆运营单位、加氢站运营单位等组成。
示范应用项目目标:
1、示范应用期间,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领域取得突破并实现产业化。
2、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且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
3、燃料电池商用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
4、燃料电池商用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堆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2.5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0W/kg。
5、燃料电池商用车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对最大设计总质量31吨(含)以上的货运车辆,以及矿山、机场等场内运输车辆,经认定后可放宽至不低于200公里。
6、商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以先到者为准)。
7、鼓励探索70MPa等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运行。
全文如下: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