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氢能产业
相关政策解读
“双碳”目标下,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氢能作为一种新型能源,可应用于能源、交通运输、工业、建筑等多个领域的深度脱碳,未来将成为新一轮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载体之一,是助力我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
为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青海省在2022年12月份连续发布三份文件:《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青海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绿氢为重点,从产业规划到政策措施、从中长期到近期,全方位指导和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打造“中国氢海”。为精准把握政策方向,研判产业发展趋势,本文系统梳理解读青海省氢能产业相关政策,供业内参考、交流。
一、政策要点
(一)《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1.总体目标
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2.发展思路
通过强化产学研用、优化上游制氢模式、加强中游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下游应用示范、延伸氢能产业链等多种方式,推动我省氢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绿氢制造基地。
3.发展格局
推动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三个区域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构建“一个品牌、一个中心、两个集群、三个基地、五个示范区”的“11235”发展格局。
一个品牌:打造“中国氢海”品牌;
一个中心:成立绿氢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氢能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协同发展支撑平台;
两个集群:绿氢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氢储能材料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三个基地:依托海西州、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在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布局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打造三大绿氢生产基地;
五个示范区:建设氢燃料电池车运营示范区、氢能重卡示范区、绿氢化工示范区、氢能冶金示范区、氢能牧区应用示范区。
4.重点任务
0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打造“中国氢海”
一是推进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从试点示范到规模化发展,构建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纽带的多能互补发展模式,推动地区“水、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在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推动三大绿氢生产示范区建设,实施一批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到2035年,年产绿氢超过100万吨;二是探索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的电解水制氢技术,依据可再生能源出力特性,选择不同制氢技术满足调峰需求。
02、创新大规模高效储运技术,贡献青海智慧
一是建设以高压气态储氢和长管拖车运输方式为主的区域性储运体系,围绕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三个绿氢基地,初步形成联通氢源至本地用户端的“供需一体化”网络;二是加速大规模氢气液化与液氢储运关键技术研发;三是构建液氢、管道输氢等新型储运示范体系,在海西州、海南州等地区建设高水平液氢示范项目,依托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管网、涩宁兰天然气管网支线建设天然气管道掺氢示范项目等;四是逐步建成供需匹配、高效经济的储运网络,扩大绿氢供应半径,降低绿氢储运成本。
03、探索氢能多元化应用场景,突出绿氢特色
化工领域,引导化工产业从高碳向低碳工艺转变,重点推动海西州德令哈、格尔木工业园绿氢化工产业发展,打造全国一流的绿色化工产品输出基地;冶金领域,积极开展氢冶金领域示范项目,2025年前通过招商引资开展电解铝、还原铁等冶金领域示范项目,2030年前在海西州建设富氢还原高炉生产线、气基直接还原竖炉等示范项目;交通领域,以旅游、物流、通勤、环卫、厂矿运输为重点领域,有序推广氢能汽车,2035年前,全省投放氢能燃料车约3000辆左右,氢燃料电池公交及通勤线路达到50条;能源领域,推进氢能在能源领域耦合发展,2030年前,试点实施氢混燃机发电项目、氢燃料电池发电调峰项目,推动东川、南川、德令哈工业园区、海东零碳产业园等地区晶硅产业绿氢替代示范。
04、深耕氢能产业链中上游,建设产业高地
一是加快引进头部企业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制氢产业相关装备制造企业等;二是形成特色氢能产业集群,包括绿氢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氢储能材料、绿氢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绿氢产业技术创新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05、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提供青海力量
从构建氢能创新平台、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氢能标准体系建设及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四方面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06、加大区域合作,构建协作体系
一是强化区域合作,加快融入国家氢能发展格局,推动青海省绿氢资源向周边区域输出,构建区域氢能供应网络等;二是统筹省内协作,推动各市州氢能特色产业的聚集和发展,形成贯穿全产业链的协同互补机制等;三是坚持开放共赢,引入国内外龙头企业在省内落地等。
(二)《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
本《方案》为《规划》在近期阶段的实施方案。
1.主要目标
到2025年,引进或培育10家氢能企业,建设绿电制氢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在化工、冶金、能源、交通等领域开展绿氢示范应用,燃料电池车运营数量不少于150辆,矿区燃料电池重卡不少于100辆,建设3-4座加氢示范站(包括合建站),绿氢生产能力达4万吨左右,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5亿元,初步形成“11235”氢能产业发展格局。
2.重点任务
针对《规划》中6大重点任务中的前5项,提出了近期的重点任务,并明确了任务具体分工负责单位。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主要包括:打造绿氢生产基地、推广低成本制氢、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
(2)创新大规模高效储运技术,主要包括:初步形成高压气态储运为主体的区域储运体系、开展液氢/管道输氢等新型储运示范、建设供需匹配且高效经济的储运网络。
(3)探索氢能多元化应用场景,主要包括:重点推广化工领域氢能应用、有序推进工业领域氢能应用、加快推进氢能交通先行先试、统筹推进氢能在能源领域耦合发展、建立大型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示范基地。
(4)深耕氢能产业链中上游,主要包括:加快氢能装备制造业发展、逐步形成若干特色氢能产业集群。
(5)构建技术创新平台,主要包括:构建氢能产业创新平台、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氢能标准检测体系建设。
(三)《青海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从具体支持政策层面,在优化环境、技术攻关、人才培养、氢能消纳、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的支持措施。
1.优化氢能发展环境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氢能项目立项实行属地化备案手续,政策明确了各类氢能项目备案管理的负责部门,同时对项目的审批手续等给出优化措施。
2.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对新认定的省部共建或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期内给予每年200万元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支持,期限不超过5年;对评估为优秀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实验室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业绩突出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孵化器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先行试点示范
全面落实一体化政策要求,对于氢能负荷下游应用已落地,并稳定持续经营的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源网荷储项目一体化实施,并视新增负荷增量情况逐年安排新能源项目予以支持等。
4.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建设,对风光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提出的制氢建设方案,制氢电量原则上不低于总发电量的80%,具体电量根据制氢转化效率及制氢成本进行动态调整。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的内部输变电工程由制氢企业建设,制氢站至主网的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由电网企业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配置制氢、储氢项目原则上等同于配置储能,制氢项目可优先消纳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支持氢储能参与调峰,调峰能力按调峰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5.推广氢燃料汽车应用
一是对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车辆、绿氢储运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实施差异化收费;二是鼓励在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等方面优先使用氢燃料汽车,鼓励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减免停车费;三是鼓励大中型企业购置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四是落实国家对氢燃料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6降低生产用电成本
积极引导纳入中长期规划的氢能项目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努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7.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强化土地供应,对氢能产业项目用地给予积极支持。
8.加强产业招商引资
聚焦氢能产业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条,紧盯头部企业、目标企业,开展定向招商、填空招商和点对点招商。
9.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引导相关专项资金向氢能产业倾斜。采取后补助、奖励和贷款贴息的方式,对氢能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给予支持等。对符合《青海省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直通车管理暂行办法》(青发改项目〔2021〕712号)相关要求的氢能产业项目,按一年期LPR(贷款基础利率)给予不超过贷款利息30%的贴息补助。对引进的氢能产业项目,根据投资额度,给予一定奖励或补助。
10.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包括支持设立氢能产业相关基金、充分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等。
11.落实优惠税收政策
在青海省注册成立的氢能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对青海省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注册成立的氢能企业,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12.强化人才引进培养
包括创新人才引育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培育。
二、政策解读
(一)以绿氢为主要路线,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氢能按照制取来源,可分为灰氢、蓝氢、粉氢和绿氢:灰氢指由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生产的氢气,碳排放量高;蓝氢是在灰氢的基础上,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实现低碳制氢,碳排放量相对较低;粉氢由核能供电,依赖于核电的技术和发展;而绿氢是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通过电解水制氢,可实现碳零排放。在“双碳”背景下,零碳排放的绿氢已成为我国未来大力发展的技术路线,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明确“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发展前景广阔。
青海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和“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省情,选择以零碳排放的绿氢作为主攻方向,培育壮大氢能产业。《规划》在发展路径中明确提出“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基础,构建氢能产业一体化发展格局,聚力打造‘中国氢海’”;《方案》明确要“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切入点”,提出了打造绿氢生产基地等相关重点任务;《措施》提出“优先发展可再生制氢”,并将新能源低成本制氢等模式纳入试点示范范围,给予重点政策支持。
(二)青海氢能产业基础良好,应用场景丰富
从氢能生产端看,青海省“水丰、光富、风好、地广”,可用于清洁能源开发的荒漠化土地资源达十万平方公里以上。截止2022年底,青海省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407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例达91.2%,居全国首位,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例超过60%。丰富的绿电资源,为青海省发展氢能产业,尤其是绿氢制备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青海省新能源发展面临本地消纳能力不足且外送能力有限的制约,通过风光制氢等方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从氢能消纳端看,青海省在冶金、交通、能源等领域具有多元的绿氢应用消纳途径。在工业领域,青海省具有丰富的盐湖资源和良好的冶金产业基础,可在西宁、海东、海西工业集聚区开展绿氢化工、氢冶金、晶硅领域绿氢替代灰氢示范,在工业领域有良好的应用场景。在能源领域,利用电氢耦合模式可以为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提供有效手段,再将氢能应用于终端用户,在远离大电网的地区开展氢能牧区等应用示范,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和普遍性,是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具体模式之一。
(三)绿电制氢项目处于起步阶段,后续增长空间广阔
目前青海省绿电制氢项目处于起步阶段。2023年9月28日,青海首个绿电制氢项目,华电德令哈PEM电解水制氢示范工程项目正式投产。该项目总投资1.5亿元,设置3套200Nm3/h(标准立方米每小时)的PEM电解水制氢系统,是国家“揭榜挂帅”重大项目,也是我国在高海拔地区制绿氢的首次尝试。该项目年制氢能力153吨,根据《规划》,到2035年,青海绿氢生产能力将达100万吨左右,后续市场增长空间十分广阔。
(四)全产业链共同发力,打造“中国氢海”
青海省致力于打造“中国氢海”品牌,在制氢、储氢、输氢、用氢各环节共同发力,推动青海氢能产业发展。
在制氢环节,面向解决新能源消纳制约问题,青海省聚焦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技术路线,拟重点构建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纽带的多能互补发展模式,发挥电解水制氢的调峰储能能力,推动地区“水、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依托海西州、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打造三大绿氢生产基地。
在储氢、输氢环节,与其他省份相比,青海绿氢储运成本较高,限制了省内绿氢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青海省近期主要关注高压气态储氢和长管拖车运输,同时探索天然气管道掺氢/纯氢管道输送、液氢储运等示范应用,主要围绕绿氢基地,初步形成联通氢源至本地加氢站、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用户端的“供需一体化”网络,扩大绿氢供应半径,从而降低绿氢储运成本。中远期,拟在近期发展的基础上,向高压、高掺氢比、多相态等方向继续探索提升氢气储存运输能力。
在用氢环节,现阶段青海省氢气主要来源自天然气制氢、工业副产氢等灰氢,年产量基本稳定在9万吨左右,绿氢占比不高,已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销平衡市场格局,需要进一步拓展氢气,特别是绿氢的应用场景。因此,除在化工、冶金等传统工业领域继续加大氢能应用外,青海省全力拓展交通、能源等领域的氢能应用场景。交通领域,在近中远期规划目标中对燃料电池车总体规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25年,总体规模达到约250辆,2030年达到约1000辆,2035年达到约3000辆;能源领域,多维度拓展绿氢应用场景,推进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从试点示范到规模化发展,开展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探索大型氢燃料电池发电及纯(混)氢燃气轮机发电等配套可调节电源技术及应用试点,在果洛、玉树、黄南等地区开展氢能牧区应用示范等。在省内各领域拓展氢气应用场景的同时,青海省拟通过强化区域合作,积极推动氢气资源向省外输送,进一步扩大氢能消纳范围。
为实现全链条推动行业发展,青海提出从氢能创新平台建设、核心技术攻关、氢能标准体系建设、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四方面发力,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各环节的技术卡口,为打造“中国氢海”提供技术支撑。
(五)创新政策措施,有力支持产业发展
我国氢能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在起步探索、产业培育阶段,产业发展对财政补贴等政策的依赖程度高。青海省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措施》在给予部分重点领域补贴、贴息贷款等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引导以市场化等手段多方挖掘制氢项目灵活性调节价值,提出了支持产业发展的系列举措。一是明确风电、光伏发电配置制氢、储氢项目原则上等同于配置储能,对新能源项目配储投资可起到替代作用;二是支持氢储能参与调峰,调峰能力按调峰电量参与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手段增强项目经济性;三是以新能源建设规模指标支持示范项目,《政策》提出对于氢能负荷下游应用已落地,并稳定持续经营的“制、储、输、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电力源网荷储项目一体化实施,并视新增负荷增量情况逐年安排新能源项目予以支持。
三、相关建议
青海具有发展氢能产业的良好基础及政策优势,致力于打造“中国氢海”品牌,未来市场空间巨大。为抢抓青海氢能产业市场先机,提出以下建议:
(一)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制氢
青海明确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未来市场增量较大。近期可重点关注《方案》中新能源电站弃电制氢、风-光-谷电耦合制氢等低成本制氢模式,做好相关技术储备,同时做好电力市场政策环境研判,从技术及市场两方面共同发力降低绿氢制备成本,增强项目经济可行性。此外,青海目前对新能源制氢的部分政策尚不具体,如配套安排的新能源项目指标比例等,建议进一步关注新能源制氢领域后续相关政策细则及具体实践要求。
(二)研究落实下游多元化应用场景
在开发新能源制氢项目的同时,建议重点关注化工、冶金、能源、交通等领域的氢能应用场景,落实氢能下游应用需求,降低项目风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储、输、用”一体化模式进行项目建设,纳入先行试点示范,争取政策支持。在能源领域的氢能应用场景中,可重点关注电氢耦合技术,利用好青海省对氢储能参与调峰的政策支持,积极参与电力调峰市场,研究制定合理的运行策略,获取相关收益,拓宽项目收益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