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加快氢能推广应用,高水平打造“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到2027年,全省建成加氢站70座以上。
加快氢能推广应用。加强氢源供应保障,完善全省加氢站布局,推动氢能公交、重卡、环卫、物流、港口、船舶等场景应用,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高水平打造“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推动“氢能+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应用,探索深远海风电制氢技术发展,高标准培育“制储运加用”绿氢全产业链。到2027年,全省建成加氢站70座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竞争力。以深远海海上风电、高效智能光伏、新一代核电、氢能与燃料电池、电化学储能等为重点,加快推动风电、光伏、核电、氢能、新型储能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动各地进一步明确本地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争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并在省级专项资金和要素保障等方面择优给予支持。到2027年,新能源产业集群竞争力全面提升,规上工业增加值突破1300亿元。(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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