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0 日,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六安市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 试行 ) 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
《通知》指出,为补齐物流业短板,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六安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六安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文件,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在氢能产业方面,《通知》指出:
对新增入库的市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给予每户 3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在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 20% 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给予每户 3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评定晋升 3A 级、4A 级、5A 级的我市物流企业,分别给予 15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我市冷链企业,分别给予 15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二级、一级绿色仓库的我市物流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市获评省级、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多式联运示范的项目,给予 300 万、150 万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1:1 比例配套市县资金,重点支持燃料电池物流车的示范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