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电力供应保障
强化煤电托底保障。有序推动续建项目建设,科学确定投产时序。严格按照热电联产规划,坚持减容量、减煤量替代原则,严格控制煤电新上项目。推动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性调节性电源转变。严格执行煤电煤耗、能耗、安全和环保排放等标准,推进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扩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机组供热范围,推进长远距离供暖供汽工程,不断提升煤电机组电网调峰能力。
专栏11 燃煤热电联产重点项目
1.华盛江泉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2.青援食品上大压小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3.临沭县上大压小供热能力提升项目。
加强电力对外合作。深化与“外电入鲁”送端省份及周边地市电力战略合作,推动签订跨区域长期购售电协议。坚持高效利用存量和高质量发展增量相结合,持续提高外电入临中省外来电电量,提升既有通道送电能力,推进过境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到2025年,接纳外电入临中省外来电电量达到100亿千瓦时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市发电量比例达到30%,既有通道利用小时数提高到4500小时以上,接纳外电能力达到1500万千瓦。
完善电力输配网络。优化变电站布局,完善负荷中心环网,加强通道间衔接,满足电源送出和负荷增量需求。重点围绕500kV电网布局和兰山、河东、沂水、兰陵等区域发展,合理增加220kV变电站布点,进一步优化220kV网架结构,持续提升区域供电能力。规划新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扩建3座,新增变电总容量7000兆伏安,建成“两横两纵”500千伏目标网架,新建220千伏变电站20座,改扩建8座,新建110千伏变电站83座。到2025年,电网建成500千伏变电站5座,总容量15000兆伏安,220千伏变电站59座,变电总容量突破2000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240座,变电总容量超过24000兆伏安,各县区基本实现3座及以上220千伏变电站供电,配电网供电能力大幅提升,网架结构更加合理,建成“五片区多环网”坚强网架,220kV电网实现适度超前发展、均衡发展。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城乡供电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高、中、低各电压层级间协调配合,基本建成适应各类电源、分布式能源及用能设施灵活接入的配电网。
提升电力调节能力。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适度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鼓励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的储能推广应用,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协调互动的电力运行体系。增强高密度可再生能源接入消纳能力,加快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建立和完善负备用共享机制,在外电大送时段,通过低谷电力置换,维持调峰平衡。
专栏12 电网建设重点项目
1.特高压工程:泉城~微山湖1000kV交流线路工程(过境);
2.500kV工程:沭河、临西(临沂Ⅵ)500kV输变电工程;沂南(智圣)、沭河、兰陵等500kV主变扩建工程;沂蒙抽蓄送出、智圣-沭河-巨峰等500kV线路工程;
3.220kV工程:祊河、七里沟、东环、雄安路、灵泉、羽山、三义(北岭)、甘霖(相邸)、界湖、杏林(郯中)、滨河、张屋、开发区、闵子、东蒙(颛臾)、湖北、石岚、龙王、泇河、汶河等220kV输变电工程;相公、尚岩、孝河、启阳、梓河、东环、灵泉等220kV主变扩建工程;临西(临沂Ⅵ)送出、七里沟-城南线路、京沪二线湖头牵引站、京沪二线兰陵东牵引站、济莱临孟良崮牵引站等220kV线路工程;沈泉220kV改造工程;
4.110kV工程:张屯、旺山(刘庄)、武阳、龙庄、黄浦、资邱、东城(葛庄)、岸堤、崇安、长春路、石林、相邸、兴明、井店、福山、马头、闵家、永盛、赤草坡、管仲、坪东、棠林、白石、花山、东红、岗头、温良河、华夏、河湾、石门、温村、峨庄、归义、砖埠、青驼、永安、白河、平安、林子、大岭北、二庙、石埠子、独树、竹园、光明、褚墩、潘墩、双月、工业园、秋千园、李家湖、杏坛(大学)、万仓、肖山、林涧、团山、龙角、埠上、向城、南古、银河、金城、石河、兴郯(团结路)、庙山、高册、苏村、三十里、朱汪、武德、果园、科技、程庄、保税区、辛庄、中兴、东风、家岭、德埠、丰阳、城西、武家洼、姚店子等110kV输变电工程;祊河、七里沟、东环、雄安路、灵泉、羽山、三义(北岭)、甘霖(相邸)、界湖、杏林(郯中)、滨河、张屋、开发区、闵子、东蒙、湖北、石岚、龙王、泇河、汶河等110kV送出工程;华瑞风电送出、丰盛新能源风电送出、润风新能源风电送出、沂南化学储能电站送出、沂南生物质热电送出、莒南光伏发电送出、优能博远风电送出、国能生物质送出、高新区生物质送出、中心城区网架加强等110kV线路工程;
5.35kV及以下各类电网基建工程。
(四)强化热力供应保障
按照清洁取暖“拆、扩、引、联、换、耦、提、改、替、调”十字方针,构建清洁高效供热系统。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依托现有热源、热力设施,开展热电企业挖潜改造,完善改造城镇供热管网,突破行政区划,规划布局长距离供热,推动构建多热源联网联供,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和城市供热安全可靠性。在城区未集中供暖的重点区域和新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序推进分布式煤改气改电等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工业余热、余压、余能应用,建立工业领域高效智能、经济便捷、利益共享、多能互补的能源利用新模式。充分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资源,发展污水源热泵供暖。推进燃煤机组及锅炉清洁改造,发展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扩大清洁供热范围。积极推进主城区及县城集中供热向周边辐射,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在集中供暖不能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分散取暖。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煤改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取暖。加快推动供热市场化开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2025年,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以上,集中供热率达到78%以上,逐步形成城市集中供热大网和区域供热等方式相结合的城区供热格局。
专栏13 热力建设重点项目
1.华能临沂电厂机组改造项目;
2.临沂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国能费县热源长输供热管网工程;
3.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机组改造项目。
三、强化能源改革创新驱动
顺应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新趋势,深入实施能源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动能、以体制改革激发新活力,以业态培育拓展新空间,推动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传统能源产业升级,不断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构建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能源智能化建设
推动“大云物智移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能源生产领域融合发展,加强智能煤矿、智能管道、智能电网建设,推动煤炭、油气、电力等产业改造升级。
煤矿智能化。围绕“减人、提效、保安”,构建智能化标准系统,全面推进煤矿“系统智能化、智能系统化”建设。实施采掘系统智能化改造,加快电液控及智能传感器、精确定位和数据高效连续传输等技术装备应用,推行采掘工作面过程控制、记忆截割、自动找直等智能化作业,实现采掘少人无人化。实施供电、通风、运输、安全监测、地面洗选等系统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固定岗位无人值守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实现辅助运输连续化、机电控制远程化、灾害预警实时化、洗选系统集约化。到2025年,全市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开采,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90%。
管道智能化。对鲁皖线、日东线、中原输气线等老旧管道实施智能化改造,实现线路、站场及附属设施数字化恢复,提升管道智能感知水平。对日濮洛、青宁线、昆仑线、京博线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管道,重点推进无人机、高点监控和伴行光缆等一体化智能监测技术应用,全面提升管道智能化水平。对中俄东线、山东天然气环网南干线、东干线和董家口至沂水至淄博等新建管道,高标准推进智能化建设,实现全数字化移交、全智能化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
电网智能化。聚焦构建新能源为主的新型智慧电力系统,以智能传感、信息通信、自动控制技术为支撑,加快提升电网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处理应用、安全防护等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信息采集终端建设,在发、输、变、配、用各环节部署智能装置,实现信息全面采集、状态全息感知。加强信息传输网络建设,重点实施35千伏及以上电网光纤网架完善和通信带宽提升工程,建设状态全面感知、信息互联共享的智慧变电站。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重点实施调控云、电力现货市场系统等安全防护升级工程,保障电网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到2025年,10千伏线路智能终端覆盖率、新一代配电站覆盖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光缆覆盖率基本达到100%。
(二)培育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能源先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步伐,加快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打造重点能源研发平台。培育氢能、储能、综合智慧能源等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创新驱动的现代能源科技体系。
氢能。着力强化氢能源宣传推广,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氢能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借鉴其他地市经验,研究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围绕企业发展亟需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财政金融、要素配资等重点领域给予政策扶持。加大对日韩氢能源产业招引力度,鼓励引导支持企业参与我市氢能源发展,推动打造“北方氢廊”。依托临沂市钢铁产业基地,推动钢铁领域降碳零碳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开展万吨级氢冶金工程及高纯铁制备工程建设与应用示范,瞄准零碳冶金科技制高点,开展氢冶金高效还原技术、氢还原设备改造与开发工作,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布局煤焦化、焦炉煤气制氢、煤制氢等项目,加快临沂氢能源产业园建设。依托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产业园,建设省级氢能应用示范项目,联合青岛国际院士港集团,开通临沂至青岛城际氢干线。依托现有煤化工企业,建设规模化制氢基地,提高氢气生产能力。依托现有氢燃料客车制造项目,推动技术引进合作,布局燃料电池模块和电堆生产、整车制造、供氢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加氢服务及移动车载甲醇制氢等项目,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平台建设,打造临沂氢能产业聚集区,构建氢能全产业链布局。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探索推进高效智能氢气输送模式,推动氢能多场景多领域应用。依托物流枢纽建设,合理配套、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利用市内现有加油、加气站,以建设固定加氢站为主、撬装加氢站为辅,科学规划建设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加大智能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公交车等示范推广应用,力争2025年底前建设加氢站4座,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达到400辆,构建良性循环的市场供需环境。
专栏14 氢能重点工程
1.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高纯氢及加氢站项目;
2.罗庄区路运港氢能物流产业园及加氢站项目;
3.临港氢能源产业园项目;
4.沂星氢燃料客车及燃料电池项目;
5.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水煤浆气化炉协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氢能源用高纯氧气)项目。
储能。推进能源端基地至终端消费一体的综合能源系统建设,优先发展大容量、高效率、长时间储能设施,重点推广抽水蓄能和锂电池电化学储能应用,探索推广压缩空气、飞轮、液流等其他储能系统,推动储能参与电网电力调峰,实现储能与电力系统需求和新能源发展的有效衔接。加快推广应用储能技术,以市场应用为导向,推动储能技术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电力系统、微网以及电力系统和能源互联网等,积极推广风光+储能、风光火储一体、风光+储能+充电桩、风光+储能+制氢等技术融合场景应用,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示范工程。加强电力体制改革与储能发展市场机制的协同对接,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研究形成储能市场化交易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系统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支持共建共享储能设施,鼓励光伏、风电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设或优先租赁共享储能设施。完善储能有关标准体系,打造储能检测调度平台,加强储能日常调度监管。加强人才、技术招引,发展储能系统集成与智能控制技术,加强储能关键技术、单元模块和控制系统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步伐,推动储能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实现120万千瓦抽水蓄能总装机,加快蒙阴县抽水蓄能电站谋划推进力度,力争纳入国家规划盘子,推动打造抽水蓄能应用示范基地。到2025年,储能技术在能源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市新增各类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
专栏15 储能重点工程
1.120万千瓦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朱田100兆瓦储能电站项目;
3.沂南100兆瓦储能电站项目;
4.华盛江泉100兆瓦储能电站项目;
5.黄圈舜天光伏电站配套5兆瓦储能项目;
6.格力电器储能项目;
7.沂水县黄山铺镇200兆瓦农光互补配套20兆瓦储能项目。
综合智慧能源。以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支撑,重点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依托配电网、配气网、热力网等能源网络,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天然气等多能协调互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或区域能源管理系统,推动能源汇集、传输、转换、运行等智能化控制,实现“电热冷气水”高效供应和能源梯级利用。在兰陵、沂水、河东区等推进以分布式风电、光伏等为主要电源的“智慧微网”建设,与工业、建筑、交通等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大力支持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探索新型能源服务商业模式,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开展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示范,以能源互联网、智慧用能和多能互补为发展方向,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不断深化临沂市能源大数据中心体系、平台、生态和场景建设,打造高水平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建立健全能源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能源运行分析和动态监测,实现能源大数据共享共用。
专栏16 综合智慧能源重点工程
1.临沂奥体中心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2.临沂高铁站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3.临沂临港开发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4.兰陵县装备智造小镇综合能源项目
5.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6.罗庄区经开区增量配电改革项目;
7.临港经济开发区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能源装备制造。积极招引国际国内能源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落地我市,建设光伏、储能等装备产业基地。发挥太阳能利用规模优势,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热、光电制造及配套产业,积极培育太阳能热水器制造龙头企业、光电开发利用骨干企业和其他配套企业。围绕特高压入鲁通道建设、新能源接入消纳、智能微电网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等现实需求,加快建设先进的高端输变电及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和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等装备研发制造。积极与行业领先企业合作,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范围,带动燃料电池整车企业项目建设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开展软磁复合材料在电池行业的应用研究,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依托高新区有关企业磁电基础,招引落地关键材料、线束线缆、电子元器件等项目,推动新型高效电机与新能源汽车应用客户合作。引入资本、技术、人力等相关资源,大力发展生物质产业,着力提升生物质能热转化和生化转化关键技术,重点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燃气等领域关键装备生产研发,构建生物质能源及其配套装备制造等全产业链,培育生物质技术研发、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形成规模化、多元化、集群化的生物质产业。
(三)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创新能源运行和管理体制,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有效监管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推动全市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范围,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配合省加快推动完善辅助服务、现货市场建设步伐,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格、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电网辅业市场化、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等改革,建立完善电力需求侧和可再生能源市场参与机制,推动配售电业务全面放开,持续推进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加快建立科学的输配电价格体系。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增量配电网建设,加快培育售电公司、增量配电网等多元市场主体,推动大用户直接交易。推进《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持续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加快推动油气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油气市场建设,深化天然气直供制度,积极支持干线管道向市场延伸,支持城燃企业、大用户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直供、直销合同,压减供气层级,降低用气成本。配合省搭建全省天然气运营管理平台,加快油气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市场主体整合,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实现油气资源统一高效集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打破行政分割和市场壁垒。完善理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上下游价格疏导机制,及时调整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确保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推动企业积极采购国际国内市场优质优价的天然气资源,促进形成主体多元、竞争适度、稳定可靠、价格合理的天然气资源供应格局,从源头上降低天然气价格。
不断提升能源治理能力。围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能源“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化获得电力等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能源营商环境。强化能源机构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构建市县(区)联动的能源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着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能源法治和监管体系,加快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强化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推动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全面深化用能权领域改革,健全完善“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落实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电源的激励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模式,引进技术先进企业落户,吸收本地资本参与,提升行业根植性。积极培育配售电、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碳交易等新兴市场主体,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强化绿色金融信贷支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深化国有能源企业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能源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国资牵头、社会资本参与的市级能源投资平台,激发企业活力动力。探索推动组建设立临沂能源研究院和整合主城区电力热力新能源开发等企业成立临沂能源集团有关事宜。创新能源管理模式,健全能源统计、标准、计量体系,推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化、智能化,提升能源大数据分析利用能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与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
四、强化能源节约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省碳达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要求,从供需两侧发力,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完善指标约束管理机制,优化能源配置,推行绿色生产,变革用能方式,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改善结构,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能。
(一)严格落实碳达峰和能源“双控一压”目标责任
研究制定全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推动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具体方案,充分利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分解“双控一压”目标任务至相关县区、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优化增量,从源头控制不合理用能,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严格实施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工业新上项目能评关,优选一批能耗低、产出高的项目;引进工艺先进、能效水平领先的项目,以增量优化来改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并带动存量调整。加强监测,合理调控重点耗能企业用能,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控,并高度关注新增项目对能耗增长的拉动效应,提前做好能耗评估,谋划好节能降耗措施。改善结构,开发利用优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新能源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推动能源多元化发展,降低化石能源比重。全力控制煤炭消费,继续推进重点地区和行业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持续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动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进用热企业向园区聚集。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以产业结构调整降低能源需求强度,调整终端用能结构,以能源效率提升发掘绿色增长点,培育工业新动能,实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相优互促,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协同升级。
坚决淘汰落后动能,锚定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低效落后产能,严格贯彻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制定实施有保有压差别化的财税、金融、价格、土地等政策,倒逼低效落后产能加速退出,为新产能发展腾出空间。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鼓励企业通过产能减量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兼并重组,积极稳妥引导产业转型转产、环保搬迁和梯度转移。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精准聚焦焦化、煤电、水泥3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为加快培育新动能腾出要素空间。
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聚焦木业、食品、冶金、机械电子、高端化工、医药、建筑建材、纺织服装八大传统产业,以及商贸物流特色优势产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手段,扎实开展改造提升工程,滚动实施千企技改、千企转型,推动传统产业脱胎换骨、活力迸发,向产业中高端迈进。在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行动,选树一批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建设绿色生态工业园,建设绿色制造先行示范区。八大传统产业年均增速9%以上。
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推动新兴产业壮大规模、增量崛起,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推动临沂生物医药国家级战略性产业集群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市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力争认定1-2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利用数字赋能提升产业链综合竞争力。聚焦“十优”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培育“雁阵形”集群和“领航型”企业,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技术创新创业体系,加快成果落地转化,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圈。全面推行“链长制”,加强产业链规划设计,培育一批对产业链有较强集成能力和带动作用的“链主型”企业。开展强链建链补链保链专项行动,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控制力和竞争力。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坚持“节约能源是第一能源”理念,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综合能源服务,不断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推动能源消费方式转变,实现全方位节能,举办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
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在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绿色升级工程,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提高传统行业单位产品的能效水平,实现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实施产业园区节能升级工程,选择典型产业园区开展节能改造,推动企业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与产品耦合。推动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绿色微电网,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能源强度低且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业,加强数字信息技术在工业节能领域的应用,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能耗增长管控,提高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工业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幅度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加强城镇建筑领域节能。实施城镇节能降碳工程,以老旧小区为重点,对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进行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建设低碳、韧性、海绵城市。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调发展。加快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绿色建设标准,逐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广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提升供热、燃气等能源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和建设水平,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推广绿色照明,普及高效智能家电。在有条件的办公建筑和居民小区,试点多能互补智能微网工程。全面强化建筑运行能耗管理,推进产业园区、物流园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综合智慧能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领域节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临沂市作为物流之都,要把发展绿色交通物流业作为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智慧绿色交通发展,加强公路、铁路、航空领域节能改造,运用大数据优化交通运输运行调度和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完善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提升电动车用电效率,推广使用清洁柴油机,支持重点钢铁、建材、物流园区和企业建设铁路专用线,发展节能低碳智能交通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和绿色转型。结合实际推进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条件,倡导绿色出行、公共出行,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提高至75%以上。结合5G基础设施建设及无人驾驶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探索发展无人运输能力,提升客运货运用能效率。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公交100%纯电动,推动纯电动车辆延伸到出租汽车、城市配送、城乡物流、营运货车等,电动汽车推广5万辆,其中,乘用车3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2万辆。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开展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分时租赁、合同能源管理、PPP等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全面安装光伏发电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和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食堂。
(四)推进能源绿色生产
统筹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能源系统节能,大力推广应用能源领域先进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提升能源行业科技装备水平,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开展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实现能源绿色高效开发。
推进煤炭绿色开发。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井下洗选等绿色开采技术,实现矸石不升井。加大原煤洗选力度,提升煤炭产品质量,推进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到202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推动电力绿色生产。统筹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进一步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积极规划实施灵活性改造工程,深入挖掘煤电机组调节能力,提高系统调节运行效率。鼓励运行寿命到期的火电机组开展低热值煤综合利用发电技术改造、生物质发电技术改造以及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改造,增加优质可再生能源供应,促进煤电低碳清洁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供热改造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实施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综合性节能改造和运行优化。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方式,加快输、变、配电环节节能降损改造。到2025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电网线损率控制在3%以内。
(五)倡导绿色用能方式
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节能宣传培训。实施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全民行动计划,积极创建低碳社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宾馆等,树立节能绿色典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示范作用,大力推广网络视频会议等绿色办公方式。编制市民绿色生活指南,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减少机动车使用强度,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能源民生服务保障
持续推进能源惠民利民工程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城乡用能基础设施,提升能源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共享能源发展成果。
(一)加强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坚持严控增量、治理存量相结合,综合采用农业复垦、生态治理、产业治理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属地罗庄区落实采煤塌陷地治理有关规划部署,结合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实施绿色生态的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完成塌陷地治理任务,确保不再新增采煤塌陷地,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二)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快慢相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原则,按照“标准化建设、统一化运营、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广供需互动智能用电系统,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接入需求。鼓励开展换电和“光储充”一体化模式应用,构建以住宅区和办公场所为主,城市、旅游景区等公共充换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换电为补充的综合充电服务体系。推广充电服务示范小区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小区全部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开发商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并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加快既有居民区设施改造,推广整体智能有序充电管理模式,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积极推动在各级政府机关、旅游景区、红色教育基地等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地点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推动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倡导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满足电动出租、网约车等充电需求。结合临沂物流产业特色,合理优化商品市场、物流企业充电站、充电桩布局,满足电动物流车辆充电需求,有效提高充电设施利用率,促进环保物流快速发展,建设形成新能源汽车运行典型区域,打造临沂商贸物流城市新能源名片。探索研究路内泊位充电桩充电+停车、路外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群充电+停车等方案,鼓励市政道路停车位结合设置智慧灯杆(路灯+5G基站+充电桩)等方式建设分散式公共充电桩。规范充电车位停车管理,鼓励运用车牌识别、智能地锁等模式解决燃油车占位问题。积极开拓公交、出租、网约、物流等市场优质资源,全力构建多方参与、融合共进的“电动汽车+”服务生态圈。依托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共用共享、互联互通、在线监控,提高充换电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为全社会提供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到2025年,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500座、充电桩12000个,构建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
(三)全面提高能源公共服务水平。坚持能源设施建设与改善民生、治理污染相结合,推进实施一批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等能源惠民工程。加强配电网、燃气管网等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乡居民电、热、冷、气等多样化能源需求,改善城乡居民用能条件。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综合利用管道气、撬装LNG、CNG等多种方式,打通天然气利用“最后一公里”,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天然气价格方面,加强对地方城镇燃气公司的监管,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加强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监管,全面梳理天然气各环节价格,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合理降低偏高输配价格,有效减轻终端用户用气支出负担,确保省、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惠及民生。围绕城乡居民用电需求,坚持电力先行,推动能源互联,研究发布“双碳”电力评价指数,加快建设一流现代化配电网,城乡10千伏线路实现“全联络”,基本实现城乡供电能力均等化,城乡供电服务一体化,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简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推出“三零四高”供电服务,打造城市核心区“获得电力”典型示范区。适度超前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全力服务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电网工程与市政设施、城区管廊等协调融合发展,增强电网运行调剂能力,实现无差别接入并网。到2025年,农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99.95%,户均故障停电时间缩短30%以上,基本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新型电网。
(四)加大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力度。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充分考虑农村地区资源禀赋和用能习惯,多途径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村能源多元化、清洁化供给,助力沂蒙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乡村强网”提升行动,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开展涵盖新型小乡镇、中心村电网和农业生产生活供电设施的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全面推广电动通风、卷帘、喷淋等电气化设备,电靚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电力先行”红色强网示范村,电靚现代乡村旅游业;为智慧养殖策略提供用能数据支撑,电靚现代畜牧业;谋划建设“零碳”农户、乡村,电靚现代乡村生活,不断提升农村配网建设管理运维水平。推进燃气下乡,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开展农林畜牧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综合利用,推动沼气、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清洁取暖等场景应用。充分利用农村可利用屋顶、土地等资源,推广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畜禽光互补、农户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等开发模式,结合国家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模式,打造“零碳”乡村。积极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坚持集中供暖的主体地位,优先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可再生能源等多种方式取暖,逐步提高清洁取暖覆盖面。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对暂不能清洁取暖的丘陵山区农村,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煤炭加节能环保炉具取暖。到2025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
六、强化能源运行安全监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煤矿、电力、长输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高能源行业整体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构建牢固健全完备的能源行业隐患排查、风险预控和安全管控体系。
(一)加强煤矿安全生产
1. 健全煤矿安全监管机制。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体制。严格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拟关闭煤矿检查力度,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加强监管手段信息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健全完善安全许可准入、警示教育、专家查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常态化驻点检查和驻矿监管等机制,强化细化现场管理,强化班组、区队建设,加强动态监管,实现高水平动态达标。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强化煤矿安全应急管理,健全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煤矿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撤人等有关规定,提升应急处置救援水平。突出抓好重点时间节点安全防控,制定针对性措施,把不安全的生产速度“慢下来”,把风险隐患“防起来”。
2. 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一级标准化煤矿抓巩固,持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先进技术推广和装备更新换代,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一优三减”(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持续强化“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和安全警示教育。突出重大灾害超前防治,健全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科学合理安排治灾工程,加强“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火)、顶板、雨季“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和机电提升运输薄弱环节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坠罐、跑车、电气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提升从业人员法规执行力,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产能核定,我市煤矿产能只减不增,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坚决杜绝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超能力生产,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3. 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风险问题隐患研判分析、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整治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重大灾害治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准备和火工品安全管理,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异地互查、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和“回头看”等检查力度,将关闭矿与生产矿一同纳入监管范围,实行“一对一”驻点盯守,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实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职工查隐患奖励清单,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重奖严惩,实现对矿井全系统、各环节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事故隐患省级直报制度,对发现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停产整顿、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二)加强油气管道保护
1. 健全管道保护制度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油气管道保护“一法一条例”,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油气管道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明确管理机构和责任界限,保证人员、技术、设施设备、教育培训、劳动防护和事故援救等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严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执行管道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明确第三方施工审批,竣工测量图备案等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和工作规范。广泛宣传管道安全知识,强化典型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联合惩戒等制度,公开曝光排查整治不力单位,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内部监督作用,营造油气管道安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2. 健全管道巡查保护体系。严密油气管道治安防范,强化管道企业内部保卫,督促管道企业履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加大人力财力投入,提高自身防控水平。扎实推进安防标准达标,严格落实《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GA1551-2019),督促企业组织对标自查,制定达标计划,加快推进落实重点目标达标工作。加强联合巡查,严防打孔盗油案件反弹。加强管道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做好组织排除管道外部重大安全隐患等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管道保护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制定油气管道高后果区警示标识等巡护技术标准,畅通日濮洛、中俄东线等辖区油气管道巡护通道,督促管道企业加大日常巡护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占压等行为。加强穿越河流、泄洪区地段的隐患排查,严禁在穿越河流、泄洪区的管道上方采砂、取土。
3. 健全管道保护监控体系。依托省油气管道信息平台,加强管道信息数据采集、共享、使用和管理,提高管道保护信息管理水平。加快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根据管道智能化建设导则、新建管道数字化交付标准和评估细则,指导各管道企业“一线一策”推进智能化实施,提升管道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高后果区视频动态监控建设,完成鲁皖管道、中原输气等监控能力建设,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立高后果区视频动态监控和第三方施工机械定位预警系统,严肃查处周边乱采、乱建、乱挖、乱钻及环境违法等行为,持续整治管道占压、管网交叉、穿越人口密集区等问题隐患。加强油气管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升装备器材水平,强化应急处置技战术训练演练,提高油气泄漏检测、堵漏、灭火、防爆、输转、洗消等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电力安全运行
1. 加强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健全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电力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营造电力行业“和谐守规”的安全文化氛围。推进电力系统规划管理,按照“分层分区、合理布局、结构清晰”的原则,统筹衔接电源、电网、用户接入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时序,统一标准、强简有序、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筑牢电力系统“三道防线”,增强电网主动防御安全风险能力。完善储能设备安全处置方案,深化电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储能系统、充电基础设施和电网黑启动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开展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等电网安全风险研究试验,探索“源网荷储”友好协调管控新机制,提升网源荷储协调互动能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积极发挥分布式能源支撑保障作用,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灾难抗灾能力。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风险隐患,确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运行安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制度,落实法律责任,强化政企协同。加强发电企业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二十五项”反措,保障机组稳定、可靠、经济运行,加强机组涉网安全管理和危化品管理,防范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2. 强化电力系统网络安全。建立健全电力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重点企业加快建立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将网络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实现电力网络安全防范和责任落实全覆盖。严格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健全完善电力监控和工控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专项技术监督,强化新能源和中小电力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建立7×24小时网络安全运行、网络安全风险辨识、应急处置机制和技术监督支撑体系,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电力网络战和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急响应和恢复能力。加强全场景安全主动防御,筑牢电力网络安全防线。
3. 提高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政企联动、厂网协同大面积停电应急机制,编制完善电网事故拉路序位、有序用电等方案,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队伍管理和专业培训,开展政企联合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加大应急保障资源经费投入,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完善应急设施,提高电力系统应急处置和协同作战的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预警机制,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力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全面接入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立应急联通会商机制,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本规划依据《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立足临沂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能源需求,筑牢“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助力新旧动能转换”核心任务,聚焦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保能源安全为战略主线,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统筹全市能源发展布局,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创新智慧的现代能体系,促进能源发展变革、提质、优化、增效、减排。当前技术条件下,能源消费客观上必将产生一定的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十四五”期间,通过合理制定能源消费总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指标,采取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环境治理和污染减排等措施,将能源生产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量控制在国家、省下达的总量指标内,减少能源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全面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布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能源质量、效率、动力“三个变革”,大力实施“三增两减一提升”工程,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合理控制能源尤其是煤炭消费总量,有效降低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国家和省约束性指标,环境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十四五”期间,引导临沂经济社会进一步向低能耗方向转型,预测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000万吨标煤左右,比2020年增长325万吨标煤,将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控制在2.3%左右,减少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污染物排放量。2025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比重与2020年相比共下降9%,天然气比重上升2.1%,清洁能源比重上升5%。非化石能源消费达到390万吨标煤左右,天然气利用达到330万吨标煤左右。按替代我市煤电机组来测算,相应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约2.3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约6.54万吨,粉尘排放约4.29万吨,二氧化碳排放约1377万吨,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将显著降低同等能源消费总量下的污染排放。
(二)加强能源建设运行管理,严控生态环境影响。能源项目施工建设期间,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能源项目运行期间,火电项目会有一定的气态、液态、固态废物和热量排放;风电项目运行会有一定的噪声及对鸟类迁徙、生存等的影响;输变电工程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事故油等环境影响;油气设施运行出现“跑、冒、滴、漏、事故”会对大气、土壤和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煤炭开发过程主要是煤矸石、矿井水排放、环境噪声以及采掘引起的地表沉陷等影响;新能源项目运行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一般不会有大规模土地占压和水资源消耗,可减少秸秆直接焚烧的大气污染,降低畜禽粪便的土壤和水体污染。“十四五”能源发展布局与国土空间等规划、各级产业政策进行了充分衔接,包含如:改扩建或迁建能源项目的能评、环评、稳评等;新建能源项目选址与城市更新发展结合;油气等仓储项目的选址和避让环境敏感点等相关内容结合等。
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坚持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能源产供储销全过程,实施能源生产、储运、转换、消费与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度融合,通过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预防和减轻能源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实现能源与生态环境高质量协调发展。
(一)加强规划能评环评引控作用。强化规划目标引领,切实做好能源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电网、热电联产、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等规划的平衡衔接,坚持生态优先,突出能源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能源开发的生态保护,严格依据规划科学布局实施能源项目。强化能评环评控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能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二)加强能源生产过程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要做到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所有改造、续建和新建项目均同步配套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处理配套设施设备,确保投运项目做到环保设施全负荷、全时段稳定运行,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供应安全、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协调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积极运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均按超低排放标准设计,配建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加强煤渣、脱硫副产品、脱硝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利用与处理),有效降低能源生产和转化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不良影响。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增强自主自觉减排能力。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三)加强能源运输过程环境保护。优化煤炭运输系统,提高“公转铁”和点对点直达运输能力,减少运输过程的损失浪费和环境影响。输变电工程采用先进技术,优化施工方式,截污治污,合理安排防护距离,降低电磁辐射、噪音等环境影响。强化油气管道布局,加快油气管网建设,推动主要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消费实现管道运输,最大限度降低道路运输及突发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依照油气管道运行规范,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避免对环境的影响。完善能源资源储备系统,加强液态等能源产品存储监管,对油气储备设施,严格按照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进行选址,严格按照工艺、材料和安全标准设计建造,严格设置消防、绿化、防渗、防溢、防泄等防护措施。对煤炭等固态能源产品储备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截污治污、预防自燃措施。
(四)加强能源消费过程环境保护。以构建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消费体系为重点任务,优化能源要素配置,推动重点用能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继续深化节能减排,依照节能法规,综合采取财税、价格、标准等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模式,大力推进重点用能领域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察,引导企业接入市级能管平台。继续深化综合利用,积极利用煤矸石、矿井水等伴生资源,力争钢铁、水泥等领域余热、余压和废渣等资源100%利用。继续深化政策支持,出台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的鼓励政策,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继续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电煤比重,推动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工作,有序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通过结构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全面提升能效水平,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负荷和碳排放强度。
(五)加强能源领域环境治理修复。煤炭行业,重点解决地下水渗透、开采沉陷等环境问题,做好水土保持、废弃物利用、塌陷地治理等工作。电力行业,严格新建机组环保准入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督,持续推进在役机组超低排放等技术改造。加强存量风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修复,降低风机运行噪音和电网电磁辐射等区域性环境影响。油气行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促进废水循环利用;推进管道共建公用,减少耕地占用,及时复垦,保护自然地形地貌。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健全完善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揽总、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重点能源企业具体落实的能源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能源重大事项协调管理,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能源管理体系,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从统筹规划布局、加强能源供应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广应用清洁能源等方面提出务实有效的举措,全力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区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属地工作责任,细化实化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规划顺利落地。
二、强化规划引领
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落实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保等规划的平衡衔接,做到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乡村振兴等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健全能源规划体系,以能源发展规划为统领,统筹编制实施电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和充电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调控约束作用,优化全市能源开发利用布局和资源配置,科学统筹安排能源项目建设。
三、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规划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实施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专项评估和总结评估,结合能源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程序,适时组织规划修编,修订调整能源规划目标任务,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操作性,突出能源规划对全市能源改革发展的指导地位,修编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建立能源重大项目库,动态调整、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创新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规划监管效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公共参与机制,增强规划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能源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完善要素保障
强化用地、用水保障,加大对能源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指标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能源保障、传统能源升级改造、清洁能源发展的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支持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能源转型发展融资渠道。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有序放开能源行业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引进先进外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能源发展。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开展用能权交易,完善市场准入标准、交易定价等机制。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PPP等方式推进能源项目的运行和改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能源领域法规政策,推动并及时制定地方配套支持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能源发展营商环境。鼓励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购置环保设备等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
五、强化创新支撑
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力度,鼓励企业发挥主体地位,加大科研投入和招引力度,培育创新团队,加快技术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推动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产学研相结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拉长能源产业链,部署能源创新链。加强能源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打造国家和省级能源领域创新平台,提升全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品质,探索推动建设临沂市能源集团及临沂能源研究院事宜,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打造临沂能源智库,为全市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科技支撑。
六、加大舆论宣传
加强能源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选择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能源领域的新闻宣传、政策解读、教育普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广泛宣传绿色能源、节约能源对调整能源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意义,讲好我市能源高质量发展故事,展示能源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积极营造全社会普遍参与、关心关注、认可支持能源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选树典型案例,曝光反面典型,组织开展能源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设备推介,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全面倡导普及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提高社会各界对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认知认同度。加强能源信息公开,注重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好声音和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