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汇获悉,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实施氢能两轮车产业示范项目的公告》。
文件指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氢能两轮车产业示范项目,至2025年底,在全区范围共投放不少于1.5万辆氢能两轮车;至2026年底,在全区范围累计投放4万辆氢能两轮车。项目示范运营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到2030年底。
项目所投放氢能两轮车的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须符合《电动两轮车用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技术要求》(T/CAB 0151-2022)的要求,且燃料电池额定功率≥280W,储氢量≥60克,放氢率≥90%,续航里程≥55KM,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以外的相关技术规范按《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简称《技术规范》。
为确保氢能两轮车产业示范项目有序发展,实现氢能示范应用与资源合理配置,本项目氢能两轮车投放总数控制在4万辆,以现车投放为准,投放额满后将不再接受投放申请。
文件如下: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