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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建设16座加氢站,打造加氢综合示范走廊

日期:2025-09-23    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国际氢能网

2025
09/2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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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加氢站 加氢示范走廊 加氢站建设

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和加氢站布局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结合全省高速公路整体布局,统筹考虑高速公路路网结构、车流量以及LNG车辆运营特点,首先选择在车流量大、市场条件好、建站条件成熟的服务区、停车区、原省界收费站进行布局建设,后期向其他路段服务区扩展。同时,兼顾后期加氢站建设用地需求,在南北、东西主干道产业聚集区打造加氢综合示范走廊,带动产业发展。

打造加氢示范走廊。重点依托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线,率先在G4京港澳高速湖南段、G60沪昆高速湖南段等车流量大、示范效应强的线路布局建设加氢站16座(8对服务区),形成贯通南北、东西的氢能应用示范走廊。

近期(2025-2027年)。推进G4京港澳、G60沪昆高速加氢示范走廊建设,完成巴陵、长沙、金鱼石、新晃等4对服务区8座加氢站建设。

中期(2028-2030年)。根据市场需求,完成G0421许广高速雷锋、临武服务区等2对4座加氢站建设。

远期(2031-2035年)。力争完成G4京港澳昭山服务区、G60沪昆高速安江服务区等2对4座加氢站建设。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和加氢站布局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省公路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交能融合发展,现将《湖南省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和加氢站布局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田玉峰,0731-88770039;

省能源局:谭巧军,0731-89665047。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能源局

2025年9月18日

湖南省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和加氢站布局建设方案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打造绿色物流,发展绿色交通,推进交能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25〕42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发改高技规〔2025〕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双碳”目标,以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以新能源车辆出行需求为导向,坚持高速主干线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新能源补给网络,推动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

结合全省高速公路整体布局,统筹考虑高速公路路网结构、车流量以及LNG车辆运营特点,首先选择在车流量大、市场条件好、建站条件成熟的服务区、停车区、原省界收费站进行布局建设,后期向其他路段服务区扩展。原则上国高网每100公里宜建设一对LNG加气站,省高网每200公里宜建设一对LNG加气站,大流量路段、重要交通节点进一步加密。同时,兼顾后期加氢站建设用地需求,在南北、东西主干道产业聚集区打造加氢综合示范走廊,带动产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全省LNG加气网络。以覆盖全省高速公路网、满足LNG车辆长距离行驶需求为目标,在国高网主干线、重要省高网及交通节点布局LNG加气站174座(88对服务区/停车区),实现全省高速路网LNG加气基础服务全覆盖,后续根据车流增长和需求变化,持续优化站点布局和密度(详见附件1)。

1.近期(2025-2027年)。推进南北、东西主要跨省国高网、重要省高网和重要省界LNG加气站布局建设,到2027年底,新建LNG加气站78座(39对服务区/停车区),累计建成LNG加气站102座(含当前24座已建)。

2.中期(2028-2030年)。依据车流量特点,进一步推进LNG加气站建设。到2030年底,新建LNG加气站36座(18对服务区/停车区)。累计建成LNG加气站138座。

3.远期(2031-2035年)。到2035年底,新建加气站36座(18对服务区/停车区),全面完成LNG加气站布局建设,全省高速公路累计建成LNG加气站174座,基本实现国高网每100公里建成一对LNG加气站,省高网每200公里建成一对LNG加气站。

(二)打造加氢示范走廊。重点依托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线,率先在G4京港澳高速湖南段、G60沪昆高速湖南段等车流量大、示范效应强的线路布局建设加氢站16座(8对服务区),形成贯通南北、东西的氢能应用示范走廊(详见附件2)。

1.近期(2025-2027年)。推进G4京港澳、G60沪昆高速加氢示范走廊建设,完成巴陵、长沙、金鱼石、新晃等4对服务区8座加氢站建设。

2.中期(2028-2030年)。根据市场需求,完成G0421许广高速雷锋、临武服务区等2对4座加氢站建设。

3.远期(2031-2035年)。力争完成G4京港澳昭山服务区、G60沪昆高速安江服务区等2对4座加氢站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切实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助推交能融合发展。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要加强指导,支持建设实施单位办理各项手续,协调有关矛盾和问题。

(二)严格建设程序。LNG加气站和加氢站建设应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办理各项手续,确保程序合规。手续不完善、程序不到位的,不得建设和开放运营。对方案内建设实施主体存在争议或合同纠纷的站点应待矛盾问题解决后再实施,无法达成协议的暂缓建设。新增加气(氢)设施经营期限与服务区经营期限保持一致。服务区经营期限到期后,应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一并移交至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三)强化方案实施。本方案等同于行业意见,纳入布局建设方案内的站点省厅、省局不再另行批复,未纳入的不得建设。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及其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巡查和监管,严格执法。本方案与省厅、省局印发的其它规划、方案、通知相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省厅、省局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方案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市场需求、建设积极性不高的站点进行优化调整。新建加气(氢)站由建设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各相关单位应切实保障资金需求,提前做好预算。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设计、施工、安装、运营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对湖南高速公路LNG加气网络和加氢示范走廊进行广泛宣传,加强站点推介,为用户做好信息指导服务,切实发挥加气加氢设施功效,推动LNG加气站和加氢站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1.湖南省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布局建设明细表

2.湖南省高速公路加氢站布局建设明细表

附件1

湖南省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布局建设明细表

附件2

湖南省高速公路加氢站布局建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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