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汇(微信号:h2-2005)获悉,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美丽东城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其中,《东城区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指出,新增和更新的轻型商超配送车辆8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建立健全轻型商超配送车辆的管理基础台账,定期进行动态更新。因地制宜加快推动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更新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因地制宜重点区域加快推动、鼓励建设轻型商超配送车绿色试点。
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轻型配送车辆8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新增和更新的轻型邮政车(机要通信车辆和郊区邮路盘驳邮政车辆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更新、新增的车辆为国六B排放标准或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
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应急抢险、扫雪铲冰车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年底前轻型环卫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全年计划更新85辆。严格落实《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方案》要求,鼓励将使用8年以上的环卫车更新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全年计划更新59辆。环卫车基本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应急抢险、扫雪铲冰车除外)。
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个体车辆和社会保障车辆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年底前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全年计划新增5辆,更新46辆。
鼓励新增的包车客运车辆和更新的市内包车客运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全年计划新增20辆。配合市级部门,打造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巡回旅游专线。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市内旅游客运班线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新开工工地优先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或国六B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基本不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新开工工地(出土阶段除外),推动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
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部分不宜配备电动车的执法执勤用车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区属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通勤用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区属企业新增和更新的通勤用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按市级部门部署要求,落实《“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全文如下: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东城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5〕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北京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区生态环境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美丽东城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区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东城。
二是要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和各街道(地区)要准确理解把握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盯任务指标,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要做好宣传,推进共治共享。各部门和各街道(地区)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强化督考,提升治理效能。各部门和各街道(地区)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不严格履职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东城区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2.东城区碧水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3.东城区净土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4.东城区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行动计划
5.东城区生态保护2025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