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汇(微信号:h2-2005)获悉,4月10日,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公告,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首期建设风光电100万千瓦,其中风电70万千瓦、光伏30万千瓦,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规模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15%,4h)。风光电发电量20%上网,80%自用。本项目首期建设60套2000Nm³/h碱液电解槽,年产绿氢5万吨。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
招标范围:对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场址进行地形图测绘,开展微观选址工作,编制地质初步勘察报告;配合采购方完成项目核准工作,包括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负责编制设备、材料、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配合采购方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线下审查会的协助承办和组织、评审专家及会议配合、配合采购方完成设计阶段前的主设备、设计和施工招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须具有联合体协议。
招标公告如下:
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478)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包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
2.2 项目规模: 首期建设风光电100万千瓦,其中风电70万千瓦、光伏30万千瓦,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规模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15%,4h)。风光电发电量20%上网,80%自用。本项目首期建设60套2000Nm³/h碱液电解槽,年产绿氢5万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CHDTDZ079/18-QT-47801):对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场址进行地形图测绘,开展微观选址工作,编制地质初步勘察报告;配合采购方完成项目核准工作,包括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负责编制设备、材料、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配合采购方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线下审查会的协助承办和组织、评审专家及会议配合、配合采购方完成设计阶段前的主设备、设计和施工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绿电制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
(1)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投运业绩: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须具有联合体协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0 16:55到2025-04-17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06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5-05-06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包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工南路达尔罕贝勒酒店院内达茂经济园
联 系 人:李宁宁
电 话:15540195238
电子邮件:1084763361@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曹琦
电 话:010-83565821
电子邮件:cao-qi@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10.4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来源: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