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320556号 提案的答复,答复提出,郑州城市群第一示范年度推广燃料电池各类车辆675辆,第二示范年度推广各类车辆1065辆,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电堆、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膜电极、双极板5项关键零部件自主国产化,上海重塑、江苏清能、北京亿华通、氢沄科技等优势企业纷纷落地省内示范城市,宇通、奇瑞等重点企业布局研制燃料电池汽车,中原内配、豫氢装备、亚普汽车等重点企业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正星科技等重点企业进行加氢设备研发生产,全省制氢-储氢-加氢-燃料电池-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已初步成型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是,当前仍存在着氢气供给不平衡、制氢场地受限等问题,影响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指导各示范城市持续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行动方案(2022—2025年)》,高质量完成示范应用目标任务,以整车示范应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促进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产业融合发展。依托省内整车龙头企业加强开放合作,从应用场景—整车—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的全产业链开展技术协同攻关,持续降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成本,促进链条各环节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构建安全自主可控的产业链。
原文如下:
李高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燃料电池汽车支持力度扩大示范应用城市范围的提案”收悉。经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氢能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能源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燃料电池汽车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主要技术路线之一,是当前氢能的重要应用领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将其作为实施换道领跑战略的重要抓手、未来产业谋篇布局的重要突破口、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实际行动加以支持。2021年12月,郑州城市群正式获批开展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2022年7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河南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八大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实现国产化、自主化目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零部件、整车、储氢装备、制氢技术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建立国内领先自主可控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建成有国际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郑州城市群第一示范年度推广燃料电池各类车辆675辆,第二示范年度推广各类车辆1065辆,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电堆、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膜电极、双极板5项关键零部件自主国产化,上海重塑、江苏清能、北京亿华通、氢沄科技等优势企业纷纷落地省内示范城市,宇通、奇瑞等重点企业布局研制燃料电池汽车,中原内配、豫氢装备、亚普汽车等重点企业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正星科技等重点企业进行加氢设备研发生产,全省制氢-储氢-加氢-燃料电池-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已初步成型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是,当前仍存在着氢气供给不平衡、制氢场地受限等问题,影响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部门职责,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加快推动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一是加快城市群示范应用建设。指导各示范城市持续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行动方案(2022—2025年)》,高质量完成示范应用目标任务,以整车示范应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促进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产业融合发展。依托省内整车龙头企业加强开放合作,从应用场景—整车—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的全产业链开展技术协同攻关,持续降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成本,促进链条各环节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构建安全自主可控的产业链。
二是尽快出台加氢站管理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意见,组织拟定了《河南省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加氢站建设审批和运营管理机制,明确加氢站建设审批验收标准。已按程序将《管理办法》报送省政府,待省政府同意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后续将严格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及安全运营的通知》,进一步保障加氢站合规合法管理,确保安全风险排查全面细致,实现各类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守牢安全生产责任底线。并结合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督促指导各级主管部门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动施工许可容缺办理,提高办理时效,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助力全省氢能产业快速发展。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