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其中明确指出:推动氢能产业安全有序发展,科学布局和建设制氢、加氢基础设施,拓展氢能在交通、供热、发电等领域的应用。
全文如下: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angjy@fgw.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号楼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电话:010-55590849
4.联系电话:010-55590480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6.登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s://fg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调查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