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
在氢能产业方面,该通知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氢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氢能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气象、能源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职责负责。
全文如下:
日期:2024-07-17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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