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安徽省霍邱县发改委发布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霍邱白庙加油站增设加氢、制氢等功能项目核准的批复。
据悉,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白庙村,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在原安徽六安霍邱白庙加油站基础上,利用现有空闲用地,改造建设一座集加油、制氢、加氢、供电一体的综合加能站,项目分二期建设:①项目一期建设撬装式加氢设备和充电桩,包括压缩机1座(排量不小于500Nm3/h);水冷机组1座;双枪单计量加氢机1座;长管拖车卸车车位2个,一用一备;卸气柱双枪单计量的1台;4.8m高防护墙11m,3.6m高防护墙5.5m;放空管1座,氮气格栅1座,氮气瓶组2组;5个双枪充电桩;②项目二期建设分布式甲醇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包括新增1000Kg/d撬装式甲醇制氢设备一套;20Mp1000Kg/d及45Mp1000Kg/d的加注设施各1台;20Mp、容积9M3及45Mp、容积9M3的储气瓶组各1组;加氢机2台,加气筑1台,泄气柱1台等装备;其他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新建加氢机水冷机组和压缩机水冷机组、空压机撬/脱盐水站以及闭式循环水、备品仓库、消防水系统等。项目总投资为2550万元。
全文如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中石化霍邱白庙加油站增设加氢制氢等功能项目核准的报告》(石化销售六发〔2024〕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综合能源站建设,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霍邱白庙加油站增设加氢、制氢等功能(项目代码:2402-341522-04-05-840182)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石油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白庙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在原安徽六安霍邱白庙加油站基础上,利用现有空闲用地,改造建设一座集加油、制氢、加氢、供电一体的综合加能站,项目分二期建设:①项目一期建设撬装式加氢设备和充电桩,包括压缩机1座(排量不小于500Nm3/h);水冷机组1座;双枪单计量加氢机1座;长管拖车卸车车位2个,一用一备;卸气柱双枪单计量的1台;4.8m高防护墙11m,3.6m高防护墙5.5m;放空管1座,氮气格栅1座,氮气瓶组2组;5个双枪充电桩;②项目二期建设分布式甲醇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包括新增1000Kg/d撬装式甲醇制氢设备一套;20Mp1000Kg/d及45Mp1000Kg/d的加注设施各1台;20Mp、容积9M3及45Mp、容积9M3的储气瓶组各1组;加氢机2台,加气筑1台,泄气柱1台等装备;其他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新建加氢机水冷机组和压缩机水冷机组、空压机撬/脱盐水站以及闭式循环水、备品仓库、消防水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255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支撑性文件为已取得的土地证:霍土国用〔2015〕第05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评价、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