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通行费,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政策试行2年。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及时安装使用ETC套装设备。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的相关政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氢能车辆请提前安装好ETC设备,并在上下高速公路时正常使用ETC设备,方能享受免费政策。
2、及时向市科技部门申报车辆信息。氢能车主或所在的单位要及时准确将车辆的车牌、ETC卡号、车型、单位名称等信息向市科技部门提报,保证及时享受政策。
据悉,山东这一消息公布后,引发了氢能板块的上涨。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1年4月,科技部就与山东省政府签署“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框架协议,山东成为全国首个氢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示范省份,选取济南、青岛、潍坊、淄博四市共同组织开展示范,实施周期为五年(2021-2025)。
高速路方面,山东省已有两纵两横“氢走廊”的规划,计划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建设商业化运营加氢站,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30座加氢站。
此外,山东省已将燃料电池车纳入交通示范。可以预见的是,此次山东对氢车进行了为期两年的高速免费,势必会推动氢车时代的发展。
政策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