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27日,根据天眼查App显示,东方电气中石化在江西成立氢能公司。
据悉,东方电气石化氢能(江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洋,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燃气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汽车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等。
此外,根据股东信息显示,东方电气石化氢能(江西)有限公司由东方电气旗下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旗下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
关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始建于1966年的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传承大三线精神,在白手起家、三年不开工、能源行业变革等局面下化危为机,孕育了一支优秀人才队伍。今天的东方锅炉,拥有自贡、德阳、嘉兴、焦作等多个制造基地,成为世界能源及环境保护提供先进装备和服务的设计供货商和工程服务提供商。
从高效长寿命的氢燃料电池动力装置起步,东方锅炉从氢交通、氢发电向氢储能、氢治金、氢化工等领域延伸,构建起绿色制氢、储氢、运氢、用氢的全产业链,在推动能源革命、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中,展现出“绿色动力,驱动未来”的使命与担当。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前身是是中国石化总公司销售公司,成立于1985年,1992年转为石化总公司的直属企业,具独立法人资格。
1998年,根据国务院重组两大集团的决定,成立中国石化集团所属的中国石化销售公司,2002年,其上市部分改制设立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其所属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分公司作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生产企业成品油的的统一收购、统一结算工作,成品油的资源配置、区间调拨、运输协调、信息沟通、销售管理等工作;油品销售事业部受中国石化委托,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板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分公司、大区公司和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的人、财、物实行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