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024年1月30日,新疆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发布了《关于地区新能源产业项目落地相关政策》。
其中氢能方面提出:
新能源项目落地路径:新能源规模化制氢路径。通过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所发电量由制氢项目消纳;制1万吨氢气需配置规模15万千瓦光伏。如:库车年产2万吨绿氢示范项目,总投资29.62亿元,项目拟新建装机容量3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6.18亿千瓦时的光伏电站,年产能2万吨的电解水制氢厂,储氢规模约21万标立方的储氢球罐,输氢能力2.8万标立方每小时的输氢管线及配套输变电等设施;2023年8月30日,项目正式投产,预计年产1.5-1.6万吨,未满负荷生产,所产绿氢全部由中石化塔河炼化公司自行消纳。
需要强调的事项:1.氢生产项目与新能源项目为同一主体;2.电网消纳部分按20%、2小时配套储能(电网消纳部分为奖励部分,未按政策要求建成的光伏氢项目不给予上网光伏规模奖励);3.项目生产的绿氢须考虑下游应用场景,形成产业链闭环。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