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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山县氢燃料电池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30    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国际氢能网

2023
11/3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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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氢燃料电池汽车 氢能产业 清洁能源

通山县氢燃料电池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ZX-202311ZC-038001

项目名称:通山县氢燃料电池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50万元

最高限价:185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49吨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含挂车)5辆、18吨氢燃料电池环卫车5辆。(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将车辆充满电后运至咸宁境内,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

质保期:

整车: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含挂车)一年,氢燃料电池环卫车底盘和上装一年。

核心零部件:大三电质保5年或二十万公里(先到为准)、燃料电池系统质保5年或二十万公里(先到为准)、供氢系统质保5年或二十万公里(先到为准)。

易损件除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3、为本釆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提高至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

(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 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2)拟投标产品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需提供公示截图和网址;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 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11月29日至 2023 年12月05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tongshanxian/,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 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 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 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发布期限和发布媒介

1.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23 年11月29日起至 2023 年 12月05日共 5 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tongshanxian/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山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13号

邮  编:437600

联 系 人:程轲

联系方式:0715-2881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邮  编:437600

联 系 人:孟工

联系方式:13986638506

2023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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