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氢能源车辆采购及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全文如下:
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氢能源车辆采购及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氢能源车辆采购及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氢能源车辆采购及租赁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采购49吨燃料电池标载牵引车100辆,包括车辆制造、供货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车辆上牌、车辆交付、验收配合、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
2、所采购的100辆49吨燃料电池标载牵引车的出租运营。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具有所投车辆的制造或销售资质及维护能力(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货运。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的牵头方需为车辆承租运营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货运。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登记,并提供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到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招标代理部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登记与认购招标文件同时进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未进行登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或者将上述登记资料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发送至48514126@qq.com邮箱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登记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确认到帐,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460300001817003172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禾城支行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节假日除外),送达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01室,收件人:沈京杰,联系电话:0573-83679693,15967328938,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由于快递邮寄原因不能按时寄达的,后果投标人自负。寄件或送达前还请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单位妥善安排人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2、无论是快递送达或现场送达,时间均以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员收到并签收为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中山东路188号1幢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58891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3679693/15967328938
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