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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广东省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7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3-06-28    来源:华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中心

国际氢能网

2023
06/2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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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加氢站 制氢加氢一体站 燃料电池汽车

近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气象局等12部门共同印发《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显示,将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规模不得超过 3000kg/d,储氢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 3000kg。

此外,《暂行办法》将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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