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其中包括2大氢能项目,分别为:适应宽范围功率波动的千标方级电解水制氢关键装备研制与示范应用和固态储氢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其应用。政府支持力度分别是1000万元和600万元。申报截止时间是4月28日。
这次发布的技术名单一共7项,其中2项是氢能相关:
1.适应宽范围功率波动的千标方级电解水制氢关键装备研制与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风光电力电解水制氢是自治区“十四五”期间培育与发展的重点行业。针对现有千标方级大型碱性制氢机组存在着启动时间长、功率调节范围窄与动态调控稳定性差等问题,研究解决适应风光电力宽范围波动下的高效低成本制氢技术,研究设计大型碱性制氢机组,通过测试与运行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研制具备离网、变负载运行能力的制氢装置,满足自治区大力推进风光制氢一体化需求。
考核指标:千标方碱性制氢机组实现5-140%的宽范围功率调节,制氢变负载运行能力不低于30%p.u./s;制氢电源在5-140%功率调节范围内,输出直流纹波不高于3%,加权效率不低于97%;电解槽冷启动时间小于5分钟;额定制氢条件下,直流电耗不高于4.3kWh/Nm3@8000A/m2;研制符合上述性能指标的千标方制氢样机一台;建立千标方级别电解水制氢暂/动/静态性能综合检验测试平台;编制制氢机组暂/动/静态运行测试标准一项。
拟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预算投入:1000万元
6.固态储氢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其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目前大规模氢气储存和利用的瓶颈问题,通过对储氢系统中储氢材料成分设计及产业化工艺关键技术进行研究,解决常温常压下储氢合金高容量储氢和吸/放氢动力学及热力学的产业化技术壁垒。根据稀土镍系储氢材料传热传质相关参数对氢储能系统中储氢装置内部结构进行设计,解决储氢装置热响应速度慢的问题。研究氢储能系统控制逻辑,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计算反应热调控器的响应数据,确认启停条件并建立PLC自动控制系统,进一步提高反应热调控器的自动化程度。
考核指标:研发固态储氢装置用稀土系储氢合金,开发一套示范性固态储氢装置,其中固态储氢材料性能上满足以下三个主要指标:最大储氢容量≥1.5wt.%(40℃);200次充放氢循环容量衰减率小于5%;吸/放氢反应焓变小于25kJ/molH2。固态储氢装置满足以下三个主要指标:合金装载量大于500kg;罐体体积小于300L;最大放氢速率30g/min,放氢速率衰减比例小于60%(100%满装状态与10%满装状态之比);建设大规模固态储氢应用示范点一个。
拟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预算投入:600万元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科技创新
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五大任务”,紧扣我国重要能源基地建设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自治区科技厅决定采取“揭榜挂帅”组织方式,启动实施自治区新能源装备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全国范围的优势创新资源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现发布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具体事项如下:
一、揭榜条件
1.揭榜方应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创新联合体原则上由自治区注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牵头组建,须联合国内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有效(https://f.nmkjt.org.cn/,账号登录后填报备案)。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应处于行业领军或骨干地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在合作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可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
2.创新联合体以承担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为主要任务,以市场机制为纽带、自愿自发组建利益共同体。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组建协议或成立独立运营实体推进实施。牵头单位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3.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方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有资金分配权并负责协调组织示范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4.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由揭榜方企业和财政科技资金共同投入,推动示范工程的重点产品和重大成果应用推广。原则上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2:1,财政支持经费分两个年度滚动支持。
5.优先支持有地方资金配套政策(地方政府部门资金承诺函或政策文件)的揭榜方,加强与盟市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实施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
6.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揭榜方于2023年4月28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关资料。
2.组织对接。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揭榜情况,及时审查指导创新联合体的组建备案、创新合作、资源整合等,结合实际组织与区内外优势科研单位的对接合作。
3.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方。对于面向不同技术路线的可采取“赛马制”的方式支持多支研发团队平行攻关。
4.揭榜公告。自治区科技厅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李艳丽0471-6328606
政策咨询电话:
科技厅战略规划处 杨 瑞 0471-6328708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
2.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