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近日印发《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电力总装机1.4亿千瓦以上,绿色能源装机达到1.2亿千瓦以上,占比86%以上,清洁能源发电量约4200亿千瓦时,力争建设新型储能规模200万千瓦左右,支持氢能产业试点,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规划》还提出,推进钢铁行业低碳转型。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一步限制长流程钢铁生产,大力推动电炉短流程炼钢和氢能炼钢。
推进石化与化工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推动原料结构轻质化发展,并逐步发展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电解制氢、CO2利用和生物质转化技术为代表的颠覆性技术。
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LNG、电动、氢能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技术进步,鼓励在高原湖泊和城市河段等区域率先示范应用。
全面实施绿色运输。推进交通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环卫、旅游客车、景区摆渡车新能源化,鼓励推广换电模式,适时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客运领域的示范运行。
探索深度脱碳和碳中和工作。作为未来能源系统深度碳减排的主力,电力部门应进一步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和消费量,促进所有终端用能部门快速电气化,探索新能源领域电、氢、碳多元耦合发展方式。
打造碳中和技术创新高地。加强云南省科研机构与大专院校等强技术机构联合,尝试建设云南省氢能示范基地,建设碳中和技术重点实验室。
推动发展碳金融和气候投融资。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源向新能源、氢能、储能、低碳建筑、低碳交通、智能电网等前沿技术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