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零煤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长兴岛电厂更新改造,2030年前开展天然气掺混氢气等低碳技术在燃气发电和供热中的试点。
建成一批交通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开展交通枢纽场站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低碳码头示范、非道路移动源清洁能源化示范和氢燃料电池应用等示范。
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加速推进公共服务车辆低碳转型,在地面公交、巡游出租、公务用车、环卫用车、物流等领域推广清洁能源。到2025年,公交、出租行业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到2030年公共服务车辆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加大公路货运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对于长途货运车辆鼓励使用氢燃料、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逐步提升清洁能源比例,2035年前开展清洁能源中重型货车应用示范,2035年后逐步推广清洁能源中重型货车商业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