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郑州市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提供经济、安全稳定的氢源保障,有效降低车用氢能成本,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及监管模式,加强汽车加氢站管理,保障车用氢能供应,预防车用氢能安全事故,维护汽车加氢站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车用氢能产业健康发展。
《办法》明确了汽车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应符合的法律法规文件,从事汽车加氢经营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申请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等事项。
《办法》提出,在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合法建设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利用现有土地改建、扩建汽车加氢站。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管理等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配套设施规范》《加氢站用储氢装置安全技术要求》《氢能汽车用燃料—液氢》《液氢贮存和运输技术要求》《液氢生产系统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
《办法》强调,汽车加氢站经营要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实行许可制度管理。从事汽车加氢站经营的企业,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汽车加氢经营活动。市区汽车加氢站企业由市级燃气主管部门核发(需征求开发区、区主管部门意见),县(市)、上街区加氢站企业由县(市)、上街区燃气主管部门核发。
《办法》要求,加氢站运营方应建立完整运行档案,记录加氢站运行、维护、检验、监控、故障、人员调整、当日氢气挂牌价格等数据信息。主要设备运行记录、卸车记录、挂牌价格等信息应保存1年以上,监控数据至少保存90天以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汽车加氢站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主管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培训,配备相应的监测监管设备,必要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汽车加氢站经营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核评价,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汽车加氢站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配备相应的检查设备,按时完成所有设备的巡检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消防演练,提高汽车加氢站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