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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省5000万!安徽省政府官方解读氢能产业支持政策!

日期:2022-08-12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国际氢能网

2022
08/1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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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氢能产业 氢能财政政策

8月10日下午,安徽省政府办举办“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朱长才发布了重磅补贴消息:对氢能应用示范工程发生的贷款,以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给予40%贴息,省级最高5000万元。

在回答记者关于“财政政策如何发力推动氢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的提问时,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朱长才说:

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 朱长才

氢能产业是未来的大产业,国家已将发展氢能上升为国家战略,特别是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后,先后推出了多项国家级政策。安徽是能源、化工大省,当前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大力发展氢能对重构低碳产业体系、推动能源革命、保障能源安全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相继出台了政策措施,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近年来,我省充分利用“三重一创”、科技创新、“三首一保”等政策,采取“资金+基金”“直接补助+贴息撬动”单一或组合方式,支持明天氢能、阳光电源、奇瑞汽车等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与产业化等。下一步,一是继续在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和省级相关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基础上,统筹聚合各类财政政策和资金,全链条支持氢能产业的研发创新、关键环节、场景应用和公共平台培育。二是聚焦支持加氢站建设。按加氢站(撬装站)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投资的50%给予补助,每站分别最高补助500万元、300万元。同时,鼓励各市对加氢站(撬装站)运营给予补助。三是重点支持实施氢能应用示范工程。对示范工程发生的贷款,以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给予40%贴息,省级最高5000万元。对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支持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股权投资。”

新闻发布会现场

日前,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了《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就《若干政策》相关情况作一通报:

一、《若干政策》出台背景及过程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动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转型。为适应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形势发展需要,促进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聚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集群,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常务副省长刘惠的亲自组织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市场主体政策诉求,学习借鉴有关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若干政策》。

二、《若干政策》总体考虑

一是契合“双招双引”工作需要。认真调研梳理市场主体特别是“双招双引”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提出政策措施。

二是注重发挥撬动作用。改变过去单纯直接补助的方式,采取“基金+资金”的方式支持,进一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合力。

三是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根据技术变革趋势和产业发展态势,加大对智能网联、燃料电池和充换电、氢能等基础设施的支持。

四是强化推广应用支持。进一步支持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配送车辆、特种用途车辆、公务用车、驾驶培训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五是注重试点示范。发挥好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在经营模式创新、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氢能应用等领域实施示范工程,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项目、典型做法。

三、《若干政策》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8个方面。

一是支持研发创新。共3条政策。重点是利用省重大产业创新计划等政策支持攻关项目、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等。

二是支持招大引强。主要是通过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在我省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项目等。

三是支持做长做宽产业链。共3条政策。重点是通过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制造业融资贴息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补短板项目、组建运营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母基金、建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企业和整车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等。

四是支持市场开拓。共2条政策。重点是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

五是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共8条政策。重点是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专用车等生产企业与市、县开展经营模式创新,支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鼓励驾驶培训用车新能源化等。

六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共9条政策。重点是加大充电设施配建力度、扩容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简化审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合肥建设换电试点城市及“双智”试点城市、支持加氢站建设等。

七是营造良好使用生态。共6条政策。重点是全省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鼓励各市对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用给予补助、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氢能应用示范工程等。

八是加强推广应用的考核评估。主要是构建科学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标体系,每年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为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希望大家继续予以关注。

现场问答:

请问《若干政策》提出了哪些真金白银的支持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志:在起草《若干政策》过程中,坚持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和平台思维,采取“基金+资金”等方式合力支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等市场失灵领域,以及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方面,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助推产业提质扩量增效。主要有5个方面。

在研发创新方面,将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

在做长做宽产业链方面,对产业补短板项目建设发生的贷款,以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给予40%贴息。

在推广应用方面,对经营模式创新示范案例,省级给予500万元奖励。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加氢站(撬装站)建设,按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投资的50%给予补助。

在营造使用生态方面,对氢能应用示范工程发生的贷款,以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给予40%贴息。

请问省里对组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是如何考虑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志: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助力。“十三五”期间,我省在“三重一创”基金体系下设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但投资期已近结束,规模体量也远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蓬勃发展的需求。为此,省委、省政府考虑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下,新设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将采取母子基金架构模式,初步考虑安排新兴产业引导基金40亿元作为母基金,主要以参股形式支持市县和市场主体设立相关领域子基金,母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80亿元,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产业培育和“双招双引”。省发展改革委已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布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目前正组织评审,母基金管理人确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请问我省在下一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徐文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作为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班的成员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考核评估。构建科学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标体系,每年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督促各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全面推广以及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步伐。

二是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在皖北、皖中、皖南分别选择部分地区,启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组织地方政府、生产企业、经销商共同参与,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农村等地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下一步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三是加快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截至目前,安徽巡鹰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与江苏并列全国第5位(广东8户,浙江、江西、湖南6户),下一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署继续推荐一批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助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省向国家争取了哪些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徐文章:一是建设国家换电试点城市和“双智”试点城市。去年底,我省向国家争取获批了合肥国家首批换电试点城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负责)、合肥和芜湖国家“双智”试点城市(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下一步将围绕换电和智能网联,创新性开展试点工作,建设应用场景,推进示范和推广,争取在全国做出示范样板。

二是积极争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每年我们都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国家申报1-2次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今年刚刚组织了江淮汽车、合肥长安汽车、安凯汽车、奇瑞股份、奇瑞新能源、奇瑞商用车等6家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合计申报了26.77万辆新能源汽车,申请补助资金合计49.23亿元,现已报至国家部委,下一步将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现场核查等工作,争取资金尽早拨付,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请问财政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方面有哪些举措?

省财政厅副厅长朱长才:近年来,各级财政全力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拿出真金白银激活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健强市场主体,加快锻造我省新能源汽车生态“强链”。2022年,累计下达省以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54.6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购置补贴,及时缓解汽车生产企业现金流压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排“三重一创”专项引导资金2.3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产品推广省级奖补;争取中央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3.8亿元,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考核进行奖励,鼓励各市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助,助力新能源汽车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各市也加力助推,如合肥市近两年累计投入近7亿元落实市级产业支持政策,还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人才培育投入1500多万元,惠及1400多人次。下一步,各级财政将通过基金、贴息、后补助等方式,持续发挥好财政政策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市场要素、社会资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多维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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