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节约低碳能源消费体系。
大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落实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进能源清洁替代,积极创新能源消费模式,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降低能源消费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
1.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效。
科学开展能耗“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充分考虑区域和产业发展,增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各市州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提高项目能效水平,保障全省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推进重点领域能源节能提效。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高效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电供暖需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公共交通,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公共机构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高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数字基础设施节能水平。持续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倡导绿色出行。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环保关键材料、重要设备和产品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