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其中提到氢能相关内容:
推广“绿电+绿氢”发展新模式。鼓励采用具有适应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的绿色制氢技术,加快推进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矿山、物流、公交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积极探索氢能在冶金、化工、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转变,把内蒙古打造成为全国新能源产业高地。
加快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
依托丰富的能源资源和氢能应用场景,统筹规划绿氢产业体系发展,加快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新能源制氢、加氢、储氢装备制造企业和燃料电池研发生产企业,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建设配套加氢设施,在鄂尔多斯、包头、乌海等盟市结合公共交通、物流、采矿等领域试点、示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构建“制储运用研一体化”的氢能产业链。
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可再生能源总计投资约4900亿元。其中,风电拉动投资约2800亿元,光伏发电拉动投资约1300亿元,抽水蓄能拉动投资约100亿元,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能、地热、绿氢制造、储能及其他形式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拉动投资约700亿元。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