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气象局与包括市住建部门在内的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鞍山市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行。
该办法对鞍山地区汽车加氢站的审批、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进行较为细致的规定。其中特别指出:气象部门依法组织管理汽车加氢站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对相关工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加氢站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成为了鞍山氢能产业安全发展的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的运用和新兴产业的兴起,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迎来的许多新的挑战,监管工作的边际不断扩展,产生许多新的变化,此次12个部门共同发文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了气象部门如何针对新兴产业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以及相关的职责和权力,为今后做好类似新兴产业防雷安全工作,完善健全以气象部门为核心的防雷安全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