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发改委发布《宁波市氢能示范应用扶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四大补贴要点:
对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以上的加氢站最高补贴500万元;
日加氢500公斤以上的加氢站最高补贴300万元;
加氢站加氢补贴标准2021年度最高补贴14元/公斤;
对于满足标准的燃料电池汽车,补贴不超过中央财政奖励标准2倍,其中2021年、2022年参照国家第一年奖励标准。
原文如下:
日期:2021-12-20 来源:国际能源网/氢能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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