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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十六条措施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日期:2021-12-03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国际氢能网

2021
12/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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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料电池汽车 氢能产业 油氢混合站

11月1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发布《昌平区促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措施》,该措施共分十六条,将支持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工程,鼓励企业、机构开展氢能与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持参与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建设,促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以交通领域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持续扩大应用推广规模,鼓励区内企业优先采购燃料电池汽车参与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建设。

原文如下:

昌平区促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措施

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打造全球领先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高地,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昌平区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结合昌平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支持氢能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研究,加快培育氢能战略科技力量,以氢能全链条创新为突破口,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前瞻布局氢能前沿衍生技术与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促进氢能领域的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

第二条 支持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工程,鼓励企业、机构开展氢能与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第三条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落地,促进氢能领域创新研究成果加速涌现,支持企业、机构建设高水平氢能科技创新平台。

第四条 支持参与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建设,促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以交通领域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持续扩大应用推广规模,鼓励区内企业优先采购燃料电池汽车参与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建设。

第五条 支持“氢能技术应用综合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氢能在交通、发电、供能、工业等多领域示范推广应用。鼓励区域内企业通勤班车、公交、环卫清扫车、物流等领域开展示范。

第六条 鼓励核心关键部件应用推广,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氢能应用生态,支持企业实现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首批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推动先进技术装备多场景应用。

第七条 加大产业空间供给,加强产业规划与土地空间规划协同联动,聚焦“一谷引领、三基联动、五台支撑、多点示范”,积极引导氢能企业和项目集中布局,加大厂房建设、房租等方面的补贴力度,降低氢能企业投资运营成本。

第八条 支持加氢站、油氢混合站等科学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利用现有加油站融合建设油氢混合站,促进氢燃料汽车推广与氢能多领域示范应用。

第九条 支持孵化平台建设,鼓励建设和创办氢能领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搭建一批共性服务平台,引进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

第十条 支持人才引进培养,鼓励高水平人才、研发团队在昌平区发展,给予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工作居住证等政策支持。支持企业联合高校、职业技术学校等建立专业型、技能型人才培育创新基地。

第十一条 支持氢能企业在昌平区设立总部和智造生产基地, 促进企业集聚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昌平区高精尖产业项目库。按照“一谷引领、三基联动、五台支撑、多点示范”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科创氢城、未来氢城、世界氢城”。

第十二条 支持企业挂牌上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对即将上市或具备上市条件的创新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企业成功上市后,支持企业募投项目落地昌平。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并购壮大,集合政府、市场等优质资源,助力龙头企业构建产业生态,支持企业发起并购重组,鼓励科技型企业向平台型企业转变。

第十四条 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打造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集群。支持企业争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

第十五条 设立氢能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市场化、社会化资本支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昌平区氢能产业。

第十六条 支持企业贷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以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和应收款质押作为信用结构开展融资业务,助力潜力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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